公司代码:600259 公司简称:广晟有色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广晟有色 600259 ST有色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柯昌波 王俊杰、张赟 电话 020-87073456 020-87073456 办公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386 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386 号广晟万博城A塔写字楼36-37 号广晟万博城A塔写字楼36-37 楼 楼 电子信箱 gsys@gsysgf.com gsys@gsysgf.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9,103,265,210.95 7,325,729,719.21 24.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544,970,453.15 3,440,005,679.60 3.05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11,144,396,023.56 12,025,791,046.98 -7.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02,093,074.29 187,116,520.32 -45.44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57,274,802.12 193,408,486.28 -70.39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482,492,308.25 -1,015,002,416.96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92 6.59 减少3.67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0 0.58 -48.28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0 0.58 -48.28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3,77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售条件的 质 例(%) 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 38.45 129,372,517 0 无 司 人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 2.06 6,946,167 6,946,167 无 司 人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 未知 0.95 3,200,000 0 无 境内自 陈国奇 0.88 2,950,000 0 无 然人 广州惠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德合精选 1 未知 0.48 1,600,700 0 无 号私募基金 境内自 卢彩仙 0.43 1,432,000 0 无 然人 北京诚旸投资有限公司-诚 旸价值精选 1 号私募证券投 未知 0.42 1,425,500 0 无 资基金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未知 0.42 1,400,000 0 无 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境内自 曹荣杰 0.41 1,375,100 0 无 然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其他 0.33 1,104,183 0 无 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广东 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公司 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 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广晟有色金 属股份有限 22 广晟有 公司 2022 102282435 2022-11-01 2025-11-03 20,000.00 3.2 色 MTN001 年度第一期 中期票据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57.45 51.33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5.72 6.47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