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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方股份: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8-03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2021-022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华事务所”)
     鉴于大华事务所聘期已满,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保证财务
审计质量,公司拟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事务所就本
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

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

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

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


                                  1
   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

   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

   (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32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

   从业人员总数 9114 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

   服务业务。

       立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34.3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3.57 亿元。

       2020 年度立信为 57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 3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

   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

   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2 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从事   开始在    开始为本公
                           注册会计师
    项目            姓名                  上市公司   本所执    司提供审计
                           执业时间
                                          审计时间   业时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蔡晓丽     1998 年       1998 年    2012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安行       2010 年       2009 年    2012 年
                                      2
                                           开始从事   开始在    开始为本公
                           注册会计师
    项目            姓名                   上市公司   本所执    司提供审计
                           执业时间
                                           审计时间   业时间    服务时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张帆     2007 年       2003 年    2012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蔡晓丽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 年-2020 年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20 年         成都德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2020 年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2020 年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19 年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安行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 年-2020 年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8 年-2020 年     成都德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9 年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帆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2020 年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20 年         英雄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20 年       成都德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18 年-2020 年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18 年-2020 年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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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

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

日收费标准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38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食宿费用),其中财

务报告审计费用 2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0 万元,与 2020 年度审计

费用相比,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下降 26.32%,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下降

16.67%。本期审计费用系根据立信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所负责任的程

度、工作量及所需的工作技能,同时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

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事务所已连续 2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020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事务所在

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

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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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大华事务所聘期已满,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保

证财务审计质量,现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

公司拟聘任立信事务所为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大华事务所及立信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

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

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

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并将积极沟通做好

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

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事务

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同意提议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核。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关于聘任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的相关资料,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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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1.经审核立信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

证明材料,其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团队

主要成员诚信状况良好,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

计工作要求。2.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大华事务所已连续 2 年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其聘期已满,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保证财务审计质量,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聘

任的,合理合规。3.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8 月 2 日,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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