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股份: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11-18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北方股份
股票代码: 600262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杭州公望元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黄公望村公望路3号165工位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黄公望村公望路3号165工位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间接方式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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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
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
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北方股份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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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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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上市公司、公司、
指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北方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杭州公望元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望元融、转让方
国调基金、受让方 指 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执
行事务合伙人、中 指 中电科(成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电科成都
特沃咨询 指 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国调基金受让公望元融持有的特沃咨询99.9%股权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
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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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杭州公望元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3MA28ULD793
成立时间 2017年7月4日
注册资本 200,100万元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黄公望村公望路3号165工位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黄公望村公望路3号165工位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杭州公望润平投资合
主要股东 200,000 99.95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电科成都 100 0.0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中电科成都担任公望元融执行事务合伙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中电科(成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575号J座19层
注册地址
1901号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永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62NQQP66
成立时间 2016年12月20日
经营期限 2016年12月20日至2036年12月19日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
经营范围 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P1067131
记编号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2018年1月29日
记时间
公望元融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方兴,男,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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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杭州市下城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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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经营需要而计划转让特沃咨询99.9%股权,从而间
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次转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的计划
除上述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
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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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间接方式转让,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持有的特沃咨
询99.9%股权协议转让给国调基金。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持有特沃咨询的99.9%股权,从而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42,780,000股普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16%。本次权
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协议主要内容
2021年11月16日,公望元融(甲方)与国调基金(乙方)就特沃咨询(目
标公司)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股权
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股权为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99.9%的股权。
(二)转让价格
双方同意,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按照在协议签署之日前北方股份股票连续
3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14.0786元/股乘以目标公司持有的北方股份股票数4,278
万股确定。即,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0,228.2508万元(大写:陆亿零
贰佰贰拾捌万贰仟伍佰零捌元整)。
甲方将其所持99.9%标的股权以人民币60,228.2508万元(大写:陆亿零贰
佰贰拾捌万贰仟伍佰零捌元整)转让给乙方。
(三)价款支付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并且本协议约定的付款先决条件达成之日起5个工
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四、对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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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特沃咨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不存在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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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
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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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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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股权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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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杭州公望元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方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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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
上市公司名称
限公司 地 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股票简称 北方股份 股票代码 600262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杭州公望元融投资合伙企业 信息披露义务
洲街道黄公望村公望路
称 (有限合伙) 人注册地
3号165工位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
有 无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是 否
公司实际控制
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A股无限售流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42,780,000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25.16%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持有数量:0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25.16%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是 否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否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否
的负债,未解除公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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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否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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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杭州公望元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方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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