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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股份: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款风险处置预案2022-04-19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兵工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款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在兵工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维护资
金安全,保证资金的独立性、流动性、盈利性,特制定本预
案。

           第二章 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工作组(以下简称
“领导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为领导工作组风
险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公司总经理任副组长,下设风险预
防处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由财务总监担任办
公室主任,成员包括财务金融部、风险控制部、证券部及行
政部等相关部门人员。领导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存款风险的
防范和处置工作,一旦财务公司发生风险,应立即启动处置
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第三条 对存款风险的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由领
导工作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存款风
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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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
解风险。
(三)收集信息,重在防范。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督促
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从集团公司、集团成员单位或
监管部门等多方面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
有效。
(四)及早预警,及时处置。相关部门应加强风险监测,对
存款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果断采取措施,及时控制和
化解风险,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存款风险降到最低。
               第三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四条 公司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办公室发现财务公司
出现异常情况时,首先报告给领导工作组,并及时向财务公
司了解情况,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第五条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应当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第四章 风险处置程序和措施
第六条 财务公司一旦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应当及时按
照预案进行处理:
(一)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二)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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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三)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 变动、
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四)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
余额的比例超过 30%;
(五)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 1 年以上未
偿还;
(六)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七)财务公司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
顿;
(八)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七条 存款风险发生后,办公室立即向领导工作组报告,
及时了解信息并形成风险处置报告上报公司董事会。
第八条 领导工作组启动风险处置程序,组织人员敦促财务
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
场调查发生存款风险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
险起因和风险状况,落实风险化解预案规定的各项化解风险
措施和责任,并制定风险处置方案。风险处置方案应当根据
存款风险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
补充。风险处置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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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应采取的措施,应完成的任务以
及应达到的目标;
(二)各项化解风险措施的组织实施;
(三)化解风险措施实施情况,督查和指导方案的实施。
第九条 针对出现的风险,公司应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
由公司领导工作组和财务公司相关负责人共同出席,寻求解
决风险的办法。必要时,公司可立即起草文件向集团公司请
示。
第十条 公司必要时应要求财务公司视情况暂缓或停止发放
新增贷款,组织回收资金。同时要求财务公司立即卖出持有
的国债或其他债券;对拆放同业的资金不论到期与否,一律
收回。
第十一条 有关部门应根据风险处置方案规定的职责要求,
服从领导工作组的统一指挥,认真落实各项风险化解措施,
积极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第五章 后续事项处置
第十二条 突发性存款风险平息后,领导工作组要加强对财
务公司的监督,要求财务公司增强资金实力,提高抗风险能
力,重新对财务公司存款风险进行评估,必要时转移存款。
如果影响风险的因素不能消除,则采取行动撤出全部存款。
第十三条 领导工作组联合财务公司对突发性存款风险产生
的原因、造成的后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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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加有效地做好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预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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