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北方股份”)通过查验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的《营业执照》与《金融许可证》等资料,并审 阅了兵工财务的财务报告,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 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创建于 1997 年 6 月 4 日,其前身是北方工业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1 年 11 月更名为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5 年办理了增资扩股及变更营业范围等事项,2011 年再次办 理了增资扩股事项,2011 年底更名为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现营业执照号为 110000006278010,2020 年再次进行了增资扩股, 注册资本扩到 634,000 万元。 2011 年 12 月 20 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银监 局批准换发了新的《金融许可证》。2016 年 3 月 14 日更换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100026734U。 公司注册资本为 634,000 万元,目前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 1 如下: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294,600.00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46.47%;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出资 60,0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9.46%;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35,600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 5.62%;北方信息控制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出 资 34,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36%;兵器工业机关服务中心 出资 22,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47%;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 有限公司出资 2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15%;西安现代控 制技术研究所出资 18,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84%;中国北 方车辆研究所出资 16,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2%;北方自 动控制技术研究所出资 16,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2%;晋 西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14,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22%; 中国北方化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7,400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2.74%;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2,000 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 1.89%;北方夜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2,0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1.89%;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2,0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1.89%;西安电子工程研究所出资 12,6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1.99%;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出资 10,0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1.58%;北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9,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5%;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9,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42%;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9,200 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45%。 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邱江。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 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 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 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 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 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 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 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成员单位开展外汇资金集中管 理及即期结汇业务(包括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对成员单位的结售汇 业务)。 二、财务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财务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 1.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财务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确保财务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 现。 3.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4.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 完整。 3 (二)财务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应当贯彻全面、审慎、有效、 独立的原则 1.内部控制应当渗透财务公司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 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 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 2.内部控制应当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财务公司 的经营管理,尤其是开办新的业务,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 求。 3.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 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 和纠正。 4.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设、 执行部门,并有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三、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财务公司已按 照《兵工财务有限财务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 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 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了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 财务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4 财务公司将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 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 业素质及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 核、培养教育、考核激励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财务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编制了《内部控制指引》并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设立了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并通过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 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及所属各部门机构的经济活动进行内 部审计和监督。各部门、机构也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 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 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 5 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 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 度,制定了《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兵工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存款收付实施细则》、《兵工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人民币存款管理办法》、《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业拆借 管理规定》等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资金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执行 资金计划管理,风险控制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 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 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互联网传输路径实现资金结算, 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 每日营业终了,结算业务部通过财务公司信息管理平台将业 务数据传递至财务会计部。财务会计部及时记账,不相容独立复 6 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将资金核算纳 入到财务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 为降低风险,财务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 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财务章带出单位使用。 (4)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不存在资金安全性风险,实际 操作程序较好。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授信业务管理办 法》,并根据各类贷款的不同特点制定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 产贷款、鉴证贷款、银团贷款、项目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 等各类具体贷款业务的实施细则。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 的信贷管理制度: (1)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 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 失实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 的责任;客户经理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 不力的责任。 财务公司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实行客户经理、 信贷经理、信贷业务部经理、审贷委员会或主管副总经理的审议 或三级审批制度进行贷款的审批。客户经理调查和信贷经理审查 后提出初步建议,信贷业务部经理对提供的情况资料进行核实、 7 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贷款意见,按规定权限报主管副总 经理或审贷委员会审议,总经理批准。 为完善财务公司审贷分离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经董事会批 准同意,设立审贷委员会,制定《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贷会 会议制度》及《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贷会工作制度》,根据 上述两制度审议表决贷款的发放。信贷业务部审核通过的贷款申 请,由风险控制与法律事务部对报审事项进行初审,初审后交审 贷会审议,审贷会成员对所议事项采取明确发表意见和多数同意 通过的原则集体做出决策,总经理有权一票否决。 (2)贷后管理 客户经理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 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 检查。财务公司根据财金[2012]20 号文件和《兵工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的规定,定期对贷款资产进 行风险分类,按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3.证券投资业务控制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财务公司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对外 证券投资。为确保规范实施有价证券投资业务,财务公司制定了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制度》,为保证证券 投资科学、高效、有序和安全的运行,防范证券投资风险提供了 制度的保证。 8 (1)目前财务公司投资项目的选择限于:一级市场股票投 资、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债券、基金投资以及信托产品投资等项 目。 (2)投资的事前综合分析评价和逐级审核审批制度有力降 低了投资的风险并避免了未经授权的投资行为。 (3)投资部每周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现有投资的行情, 对于临近止损点的投资,及时分析报告,达到止损点的投资及时 抛出处理。 4.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 审计部门——审计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 务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部设立专职经理一 名,负责财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针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 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 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 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了有价值的改进意见 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成立之初便利用有效的信息系统管理各业务环节, 并于 2001 年改造信息系统,使用丰富汇理信息系统,该系统主 要包括财务公司网上资金结算业务系统、财务系统。 9 2009 年财务公司更换应用软件,由北京中联云达信息系统 服务有限财务公司开发财务公司信息管理平台,并由其提供后续 服务支持。具体业务由操作人员按财务公司所设业务部门划分, 各司其职。 信息管理平台按业务模块分装在各业务部门,按财务公司相 关规定授予操作人员管辖业务范围内所享有的操作权限。电脑系 统运转正常,信息管理平台兼容较好。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 管理方面财务公司较好的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财 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 合理的水平;在投资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 能够较好的控制投资风险;在信息系统方面财务公司近几年加强 了信息化建设,从而提高了财务公司管理运作的效率和风险控制 能力。 四、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银行存款 5,555,137.61 万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60,474.75 万元;2022 年财务公司实 现利息收入 217,434.39 万元,实现经营利润 79,379.00 万元, 实现税后净利润 66,338.05 万元,公司业务取得了较好的发展同 时与合作银行密切配合,增强了互信度。 10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财务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 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 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等监管指标均 符合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银保监会的最低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加 权资产+操作风险加权资产)=1,511,108.18÷(6,035,913.3 4+685,727.13+217,668.69)=21.78%。高于银保监会的最低 监管要求。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 25% 流动性比例=流动资产/流动负债=5,643,789.03 万元÷ 8,110,563.32 万元=69.59%,流动性比例高于 25%。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 8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 4,222,109. 86 万元;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 80%=(存款余额 10,992, 11 574.53 万元+实收资本 634,000.00 万元)*80%=9,301,259. 62 万元。贷款余额低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 80%。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集团外负债总额为 494.02 万元,资本净额 1,511,108.18 万元,集团外负债总额不超过资 本净额。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 15%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为 101,659.76 万元,资产总额的 15%=资产总额 12,538,043.51 万元*15%=1,880,706.53 万元;票据承兑余额不超过资产总 额的 15%。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 3 倍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为 101,659.76 万 元 : 存 放 同 业 余 额 的 3 倍 = 存 放 同 业 余 额 5,555,156.36 万元*3=16,665,469.08 万元。票据承兑余额不 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 3 倍。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票据承兑 101,659.76 万元+转贴 现 总 额 3,072.03 万 元 = 104,731.79 万 元 ; 资 本 净 额 1,511,108.18 万元。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 10% 12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 676.00 万元,存款总额的 10%=10,992,574.53 万元*10%= 1,099,257.45 万元。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超过存款总额的 10%。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7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投资总额 371,237.53 万 元 , 资 本 净 额 的 70 % = 1,511,108.18 万 元 * 70 % = 1,057,775.73 万元。投资总额不高于资本净额的 70%。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2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固定资产净额为 1,100.30 万元,资本净额的 20%=1,511,108.18 万元*20%=302,221.64 万元,固定资产净额不高于资本净额的 20%。 五、北方股份在财务公司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北方股份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 499,250,627.51 元,2022 年未发生贷款。北方股份在财务公司 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从未发生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 款等情况。北方股份制订了《在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款 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北方股份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 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六、风险评估意见 13 综上所述,财务公司 2022 年度严格按银保监会《企业集团 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22 第 6 号)规定经营,未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经营业绩良好,截 止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资金、信贷、投资、 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北方股份与财 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