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赣粤高速:关于与江西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作的关联交易公告2019-02-28  

						  证券代码:600269        股票简称:赣粤高速     编号:临 2019-009
  债券代码:122255        债券简称:13 赣粤 01
  债券代码:122316        债券简称:14 赣粤 01
  债券代码:122317        债券简称:14 赣粤 02
  债券代码:136002        债券简称:15 赣粤 02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西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综合金融
        业务服务合作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江西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
  展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作,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
  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
       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省高速集团”)直接持有财务公司 98.43%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前 12 个月公司与财务公司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与财务
公司开展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作,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
贷款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具体额
度如下:
                  业务类别                         预计金额
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       总额不超过人民
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 币 7 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省高速集团直接持有财务公司 98.43%股权,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公司与财务公司未发生任何交易,本次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
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26 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69 号 47 层
    法定代表人:段卫党
    注册资本:51 亿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
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
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
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财务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正式成立,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公
司控股股东省高速集团直接持有财务公司 98.43%股权,为财务公司控
股股东。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省高速集团总资产 2,891.00 亿元,
净资产 1,159.06 亿元,净利润 28.01 亿元。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 51 亿元,位居同行业前列,主要开展存款、结
算、信贷等业务。目前,财务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9 年 2 月 27 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
有效期三年,主要内容如下:
    (一)存款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
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且原则上不超过公司在财务公司综合授信项下
提用并存续的各类融资余额。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
将不低于公司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最低利率水平。
    (二)贷款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给予公司不低于人民
币 7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可以在综合授信范围内办理贷款、票据
承兑、票据贴现、担保等资金融通业务,财务公司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
围内尽量满足公司需求。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
一时期国内任一股份制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给予公司同期限同类型贷
款的利率水平。
    (三)结算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并严格遵守财务
公司的规定使用财务公司的业务系统,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提供支付
转账等结算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财务公司提供
结算服务全部免费。
    (四)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根据公司需求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
委托贷款、财务顾问和咨询、财金培训、财金研究以及代理业务等其他
金融服务。其他金融服务费用将不高于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
收取的费用。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及接受包括但不限于信贷、担保等综合
金融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
本和融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
性。
       财务公司接受中国银保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在获准范围
内,按监管机构运营要求提供服务,风险相对可控。同时,为保证资金
的安全性和可以随时调度,公司制定了《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
司在江西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能够及时有效地防范、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
金安全。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西高速财务公司开展综合金融业务服务合
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泓女士、陶毅先生和蒋晓密先生回
避了表决。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与江西高速集团财务公司开展综合金融业
务服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江西高速集团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与其合作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
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并有利于公司资源的有效使用;
    3、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
决。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