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洁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11-10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18-070
债券代码:122143 债券简称:12 亿利 01
债券代码:122159 债券简称:12 亿利 02
债券代码:122332 债券简称:14 亿利 01
债券代码:136405 债券简称:14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鄂尔多斯市新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杭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8,500 万元;截止
2018 年 11 月 8 日,本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额为 90,0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18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交易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
《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近日,公司已完成
新杭公司股权过户工商备案手续,新杭公司已经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
有其 75.19%的股权。
新杭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与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关村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 8,500 万元。公司
拟与中关村租赁签署《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为该笔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8,500 万元, 融资期限为 3 年,担保期限为
融资主合同届满之日起两年止。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次不提供担保。
截止 2018 年 11 月 8 日,本公司累计为新杭担保额为 90,000 万元。上述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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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事项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十次会议和公司 2013 年
第五次、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事项详情见公司 2013-053、2013-057
号公告。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8 年 11 月 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5594602446L
法定代表人:苏和平
注册资本:66,501 万元
成立日期:2012 年 04 月 13 日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所在地亿利路西侧
经营范围:乙二醇、甲醇、粗甲醇、草酸二甲酯、碳酸二甲酯、乙醇、粗乙
醇、粗乙二醇、混合醇、杂醇、蒸汽凝液、石蜡的生产销售。污水处理及再生利
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2018.9.30/2018 年 1-9 月 2017.12.31/2017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计 345,370.34 350,760.97
负债总计 250,757.45 274,272.38
所有者权益合计 94,612.88 76,488.60
营业收入 141,873.52 163,919.52
净利润 17,771.01 5,815.49
股权构成: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75.19%
2 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6,501 24.81%
合计 66,501 100.00%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公司持有新杭公司 75.19%的股权,新杭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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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事项:公司为新杭公司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全额担保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融资期限:3 年
(四)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为融资主合同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五)担保金额:8,500 万元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收购新杭公司,意在运用公司专业化管理经验,打造
煤制乙二醇行业领先地位,在提高其盈利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夯实和强化公司在
循环经济产业的核心竞争优势。现新杭公司已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是为满足
自身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可促进其生产和销售,增强盈利能力,公司为其提供
担保,有利于其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
担保,由经营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为新杭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其生产经
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一
致同意公司为新杭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115,000 万元(已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02%;对公司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49,74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7.43%;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文件
亿利洁能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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