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洁能: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1-05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19-007
债券代码:122143 债券简称:12 亿利 01
债券代码:122159 债券简称:12 亿利 02
债券代码:122332 债券简称:14 亿利 01
债券代码:136405 债券简称:14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长沙天宁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宁热电”)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共计 5,000 万元;截
止 2019 年 1 月 3 日,本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额为 2,000 万元(该笔担保已经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由天宁热电股东深圳市天合欣能源实
业有限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持有亿利洁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能科技”)97.33%的股权,
洁能科技持有天宁热电 51%股权,天宁热电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天宁热电因日常
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向交通银行申请融资贷款 3,000 万人民币,向浦发银行申
请融资贷款 2,000 万人民币。公司拟分别与交通银行和浦发银行签署《保证合同》
和《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两笔融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共计 5,000
万元,担保期限均为两年,天宁热电股东深圳市天合欣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为上述
两笔贷款提供全额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9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7 票赞成,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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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长沙天宁热电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430124668581757F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王俊杰
注册资金:玖仟玖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8 年 1 月 16 日
公司地址:宁乡经济开发区发展路
经营范围:热电联产,电力生产和销售;向开发区内的用户供热、供冷;电
力设备的修造安装及技术服务;发电生产的煤灰、煤渣等副产品的加工销售;园
区公用事业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2018.11.30/2018 年 1-11 月 2017.12.31/2017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计 32,503.51 32,749.62
负债总计 23,453.54 24,176.79
所有者权益合计 9,049.96 8,572.83
营业收入 12,836.26 7,953.59
净利润 477.13 -395.08
股权构成: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亿利洁能科技有限公司 5,049 51.00%
2 深圳市天合欣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2,966 29.96%
3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485 15.00%
4 湖南星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00 4.04%
合计 9,900 100%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公司持有洁能科技 97.33%的股权,洁能科技持有天宁热电 51%的股权,天宁
热电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交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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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事项:为天宁热电申请融资贷款提供担保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 两年
5、担保金额:3,000 万元
6、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争议向债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本合
同“其他约定事项”条款另有约定除外。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
的条款。
(二)与浦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事项:为天宁热电申请融资贷款提供担保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 两年
5、担保金额:2,000 万元
6、争议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向债权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天宁热电为公司控股孙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热电联产,电力生产和销售等,
为公司致力发展的清洁能源项目公司。本次申请融资是为了满足天宁热电生产经
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由经营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为天宁热电提供担保是基于其生产经
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一
致同意公司为天宁热电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9 年 1 月 3 日,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115,000 万元(已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02%;对公司控股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94,84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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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7%;对控股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新杭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8,500 万元(详见
公司 2018-070 号公告),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59%。公司无
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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