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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利洁能: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9-04-1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及《公司独立董事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本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意见
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使
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
了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页)




 苗军




 章良忠




 萧端




                                        日期:2019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