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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利洁能: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19-04-17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我们
作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对提交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分别与亿利集团、亿利控股和中能亿利签署股权托管协议,受托管
理其部分下属公司的股权,并在托管期限内,按固定托管费加业绩提成的方式,
每半年收取股权托管费用。本次交易不仅可获得标的公司相应股权受托管理的固
定收益,还能分享标的公司基于委托经营期间收益分配的可变回报,有利于增加
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被托管企业为集团控
股的化工及清洁能源产业,本次交易有利于理顺管理架构,提高板块协同效应,
提升管理效率。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和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
交易制度》等法规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尹成国先生是关联董事,
因此尹成国先生回避对上述议案出具审核意见。

    二、《关于分公司签署热电资产组经营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热电分公司与关联方上海亿鼎续签热电资产经营租赁合同,是公司经营
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战略发展,有利于热电分公司正常经营,交易的
定价政策和依据符合公开、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交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
回避,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一致同意关于热电分公司继续签署热电资产组经营租赁合同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
交易制度》等法规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尹成国先生是关联董事,
因此尹成国先生回避对上述议案出具审核意见。



 (以下无正文)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签字页)




 尹成国




 章良忠




 苗军




                                        日期: 2019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