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洁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9-04-17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作为亿利洁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严格审慎的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一)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1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76%,为对参股公司亿利资源财
务有限公司提供的金额为 100,000 万元的担保,该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18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仍处于担保期限内。
(二)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累计提供担
保总额为 408,346.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59%。
(三)公司无逾期担保。
二、独立意见
(一)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时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履行对
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如实提供了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信息披露准确、
完整,担保风险已充分揭示,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苗军、章良忠、萧端
2019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