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洁能:亿利洁能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21-03-27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实施细则》等规定,我们作为亿利洁能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秉着审慎严谨、勤勉尽责的态度,
审议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永久补流事项”)。
我们在收到公司发出的第八届监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本次事项的通知后,
对公司报送的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密切关注
和问询,督促公司及时将尚未到期的用于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对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具体原因、后续规划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问询,审核公司提
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性,重点关注项目暂缓原因,对公司本次事项的审议
程序进行了严格审核,确认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对董事会审议的《关
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慎核查,我们对本次永久补流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充分考虑当前的市场环境及公司战略发展规
划,结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进行的有效调整,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要求。本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章良忠、苗军、萧端
2021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