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洁能:亿利洁能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16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拟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阅,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 《关于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的
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计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符合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遵循了市场通
行惯例及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相关,评估方法
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章良忠、苗军、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