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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利洁能:亿利洁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21
债券代码:136405           债券简称:14 亿利 02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4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中国尊”东 100 米)

ELION 亿利生态广场一号楼 19 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53,160,99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9.404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文彪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大会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
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353,024,596      99.9899      136,300           0.0100         100      0.000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
1                              6,673,129       97.9969   136,300   2.0016     100    0.0015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开广、刘亚楠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
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