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洁能:亿利洁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05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及《公司独立董事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给予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慎查验,在听取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意
见的基础上,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查张永春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候选人张永春先生的教育
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等符合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之情
况,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核以及相关审议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程序合法、有效,据此,我们同意本次提名,并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星
国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等符合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
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之情况,符合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审核以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程序合法、有效,据此,我们一致同
意本次董事会的提名,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查张永春先生的资料,我们认为:候选人张永春先生在光伏治沙领域拥
有十年以上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在光伏治沙行业内具有卓著的专业
能力,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不宜担任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之情况,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条件;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核以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章良忠、苗军、王进
2021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