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我 们作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 下: 一、 《关于与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规与规 定,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报告公司监事会。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章良忠、张永春、李星国 2021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