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洁能:亿利洁能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30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度工作报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责,勤勉履职,
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 监事会成员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杜美厚先生(监事会主席)、赵美树先生、张炜先生(职
工监事)三人组成。
(二) 监事会审议事项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10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
2021/2/3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到期结束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2021/3/18
第六次会议 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
2021/4/15 《关于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第七次会议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八届监事会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4/16
第八次会议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 2020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八届监事会
2021/4/28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第九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 《关于子公司转让所持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
2021/7/23
第十次会议 《关于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
2021/8/5 《关于与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第八届监事会
2021/8/27 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1 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度及预计
2021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
2021/10/29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第十三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
2021/11/26 《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签署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第十四次会议
一、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相关意见
(一) 关于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合法合
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完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公司经
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是客
观、准确的,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
我们关注到,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存在如下缺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放于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的存款金额为 51.27 亿元,超过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金融服
务协议》约定的限额。向财务公司存款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未能按照关联交易内
部控制制度完成整改,违反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作为监事,我们高度关注和重视该内控缺陷,并积极督促董事会及公司采取
相关措施。截至本报告发出日,公司已完成相应整改工作,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
余额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亦未超过《金融服务协议》约定。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
理等能够按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行,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二) 关于公司财务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并出具定期报
告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贯彻国家有关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公司季度
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
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 关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公司股东的利
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董事会
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对于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我们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经营需要所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公
司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公司经营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
1.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
案》。我们认为:
公司转让持有的鄂尔多斯市正利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49%股权的关联交易
事项,在转让过程中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流程合规、
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拟与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事项,
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有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额度及预计 2021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为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属于正
常经营行为,相关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签署租赁协议的关
联交易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本次拟租赁光伏治沙土地的关联
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既定光伏治沙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长远获得稳定投资收益
的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
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符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 关于公司收到问询函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
1.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问询函》,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是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所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
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公司经营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转
让所持项目公司股权事项的问询函》,公司全体监事会对交易的必要性、目标公
司评估作价的合理性、出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发表明确意见,并对本次交易事项
所做的审计等相关工作是否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发表明确意见。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会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不
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促进
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丰富专业知识,更好地监
督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督促其遵纪守法、勤勉尽责,使公司
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为促进公司经营发展起到保驾护航作用。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