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对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二 〇二一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 110A016116 号),公司按照财 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存在强调事项。 公司监事会对致同出具的带强调事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示认同, 并同意董事会就该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相关 的整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