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洁能:亿利洁能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2022-04-30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 68 条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要求,作为亿利
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在
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王文彪、尹成国、王瑞丰、张永春、徐辉、章良忠、王进、李星国;
监事会:杜美厚、赵美树、张炜;
高级管理人员:侯菁慧、姜勇、王维韬、张永春、张艳梅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