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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羚锐制药: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04-25  

						公司代码:600285                                                公司简称:羚锐制药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信阳分公司、贴膏剂事业部、芬太尼事业部、
     医疗器械事业部、生物药业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9.97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8.87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层面: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业务流程层面:资金营运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生产管
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
管理、研究与开发、募集资金、法律事务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生产管理等方面。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控手册》、各项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          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
                  2%<错报金额             1%<错报金额≤合并会计    资产总额的 1%
                                           报表资产总额的 2%
营业收入          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   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    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
                  5%<错报金额             3%<错报金额≤合并会计    营业收入的 3%
                                           报表营业收入的 5%
利润总额          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
                  5%<错报金额             3%<错报金额≤合并会计    利润总额的 3%
                                           报表利润总额的 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
                  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
                  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对于非
                  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
                  偿性控制。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      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直接财产损失≤合并会计
                  1%<直接财产损失         0.5%<直接财产损失≤ 合   报表净资产的 0.5%
                                           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1%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公司缺乏科学决策程序;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媒体负面新闻频现;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内部控制评价的结
                  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公司重要业务制度存在重要缺陷;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违反决策程序导致一般
                  性失误;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
                  改。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以有效执行,
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水平等
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2019 年,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
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公司内控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公司高效、健康、可持续发
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程剑军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