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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羚锐制药: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2020-11-24  

                                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公告编号:临 2020-043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李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38,480 股,持股比例为 0.0596%。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其尚未减持公
        司股票。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李进         董事、监事、          338,480           0.0596% 非公开发行取得:119,76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218,72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价
                                                                    减持总    当前持
股东    减持数量     减持                                格区间                            当前持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金额     股数量
名称     (股)      比例                                 (元/                            股比例
                                                                    (元)    (股)
                                                          股)




                                                1
李进            0    0% 2020/8/24     集中竞价     0 -0           0   338,480      0.0596%
                         ~           交易
                         2020/11/21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李进先生可能根据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
       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
       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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