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锐制药:羚锐制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公告编号:临 2021-027 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日及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财政部 2018 年修订并
发布的新租赁准则的有关规定。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
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
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
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
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
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改进财务报告相关披露要求,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
理无重大变化。
(四)变更审议程序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及其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
(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公司首次执行日前已存
在的融资租赁合同,根据新租赁准则有关规定进行衔接会计处理。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 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