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锐制药:羚锐制药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7-10
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公告编号:临 2021-047 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羚锐制药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
对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并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本激励计划披露前 6 个月内(自 2020 年 12 月 23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关联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关联人均列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
励计划公告前六个月(自 2020 年 12 月 23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
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关联人在上述期间
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
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
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
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参与人员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发
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
幕信息的行为。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