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科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1-03-28
证券代码:600288 股票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 2011- 002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 2011 年 3 月 5 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会议于 2011 年
3 月 28 日上午 10:00 时在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 3 号大恒科技大厦 15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家林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151,411,62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4.66%。股东大会审议并记名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申请
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8,000 万元(国际贸易融资额度为人民币 18,000 万元,其中人民币
8,000 万元可用于国内贸易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保证合同规定的
期限为准。
此业务为原授信额度到期,重新办理授信。
2. 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申
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6,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保证合同规定的期
限为准。该笔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信用证额度、
进口押汇额度及第三方贸易融资额度。
1
此业务为原授信额度到期,重新办理授信。
3.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申请的人民
币 5,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 3,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
以保证合同规定的期限为准。
此业务为原授信额度到期,重新办理授信。
4.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人民币
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此业务为原授信额度到期,重新办理授信。
5.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人民币
2,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 2,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保
证合同规定的期限为准。
151,411,623 股同意,0 股反对, 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00 %。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北京上地支行申
请的综合授信人民币 3,000 万元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以保证合同规定的期限为准。
此业务为原授信额度到期,重新办理授信。
151,411,623 股同意,0 股反对, 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00 %。
(以上担保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11 年 3 月 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北京市天沐律师事务所律师昌孝润先生、李福庆先生到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
意见书认为出席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2、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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