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大恒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1-06-08  

						证券代码:600288                 股票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2011-008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2011年6月8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十五层公
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3名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
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家林先生主持,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拟在中国境内发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4亿元人
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方案
     1.申请注册金额: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总额不超过4亿元人
民币(含4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2.发行期限:在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的有效期(两年)内,择机分期发行,每
期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3.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4.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5.发行方式:组建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
场公开发行。
     6.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
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置换银行

                                         1
证券代码:600288              股票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2011-008




贷款。
     8.主承销商:聘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主承
销商。
     (二)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等有关的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短期
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
时机、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在公司发行本次短期融资
券的过程中,有权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申请
文件、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和承诺函等),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4.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5.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1年6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点在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
厦北座十五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时间和地点: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2011年6月29日上午10:00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十五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
证券代码:600288                 股票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2011-008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2010年年度报告)

     4.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2010年年度报告)

     5.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2010年年度报告)

     6.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177,207,174.95元,其中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2,812,423.3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为4,735,019.68元,历年滚存可

供分配的利润为466,187,297.98元,2010年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84,264,701.67元。为保证

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扩大产能及调整业务构成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计划用2010

年利润补充流动资金,201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7.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2010年年度报告)

     8.关于公司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11年度将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的审计机构。

     (三)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6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到会,可委
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
A、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B、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
席会议;
C、法人股东代表持股东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本
人除外)、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3
证券代码:600288                 股票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2011-008




D、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15层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1年6月27日(9:00-11:00,14:00-16:00)。
     (五)会议其他事项
     (1)本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 号大恒科技大厦15 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80
     联系电话:(010)82827850      传真:(010)82827853
     联系人:严宏深     赵常春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6月9日




                                         4
证券代码:600288             股票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2011-008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参加于2011年6月29日10时在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1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的2010年度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并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