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2014-11-26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恒科技
股票代码: 6002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5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 3 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 6 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
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载明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大恒科 指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
中国新纪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交所股票上市规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则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时平生
注册资本: 10 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进出口业务;物资流通专业
市场开发、经营;黑色金属、炉料、木材及其制品、化工原料和产品(危险化学
品除外)、天然橡胶及其制品、纸张、纺织原料及纺织品、建筑材料、机电产品、
成套设备、备品备件、摩托车及其配件、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现代化办公设备
的组织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代购、代销、租赁、仓储;汽车及其配件的批发、
零售;客车租赁;针织品、服装、家用电器、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
代购、代销;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信息咨询和服务。
成立日期:1992 年 9 月 2 日
经营期限:长期
注册号:100000000011973
税务登记证号码: 110102100011970
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易联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29%、上海太陆物产有限公司
持股 23%、上海崇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5%、北京裕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3%、宁波容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10%、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和科技开
发实业公司持股 1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 3 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 6 层
邮政编码:100080
联系电话:010-8282886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新纪元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周骐和陈桢为中国新纪元的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 曾用 性 在中国新纪 兼职 国籍 长期居 是否有境
名 别 元的任职 情况 住地 外居留权
时平生 无 男 董事长兼法 大恒 中国 中国 否
定代表人 科技
董事
周骐 无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纪小龙 无 男 董事兼总经 中国 中国 否
理
熊京 无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吴小东 无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中国新纪元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
关的行政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 5%及以上股
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间接控制上市公司宁波波导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波导股份,证券代码 600130)21.71%股份,股权结构
图如下: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中国新纪元与郑素贞签订的《郑素贞与中国新纪元有限
公司关于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股份转
让协议》”)做出的。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
来 12 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
露义务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增、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份,将按法律法
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新纪元持有上市公司 133,96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30.67%。中国新纪元拟将 128,960,000 股股份转
让给郑素贞,转让完成后,中国新纪元持有上市公司 5,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股本总额的 1.14%。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郑素贞与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4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卖方):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
受让方(买方):郑素贞
2、转让股份的数量和比例
转让股份数量:128,960,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29.52%。
3、转让股份性质:流通股
4、转让价款
转让价格为每股 9.32 元人民币,总计人民币壹拾贰亿零贰佰壹拾万元
(1,202,100,000)。
5、股份转让的支付对价:现金
6、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二个工作日内,郑素贞将存款不低于股份转让价
款金额的资金账户质押给中国新纪元。在目标股份过户登记至郑素贞名下二个工
作日内,双方解除资金账户质押,将与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等额的款项向中国新纪
元指定的账户进行支付。
7、协议生效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自下列条件同时满足之日生效:
(1)《股份转让协议》由交易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2)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办理完毕资金账户质押
手续。
三、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4 年 11 月 20 日,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转让所持
128,960,000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52%)给郑素贞的决议。
四、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确认,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拟转让给郑素贞的上市公司
128,960,000 股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五、本次股份转让构成控制权转让
本次股份转让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郑素贞,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在本次转让控制权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对受让
人郑素贞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了合理调查和了解,具体情况
如下:
(一)受让人主体资格
受让人郑素贞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姓名 郑素贞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2051952********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贺丞路***
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贺丞路***
邮编 315000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区的居留权
郑素贞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也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二)受让人资信情况
经信息披露义务人适当核查,郑素贞不存在下列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其他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三)受让人受让意图
受让人受让目的是获得上市公司大恒科技的控制权,以借助资本市场运作实
现进一步发展,并非为了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与上市公司的有关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确认,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
不存在未清偿的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的上市公司对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售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
份的情况如下:
时间 交易类型 股份数量 股份占比 价格区间
2014 年 5 月
2014 年 6 月
2014 年 7 月
2014 年 8 月
2014 年 9 月 卖出 13,340,000 3.05% 10.46 元-11.14 元
2014 年 10 月
2014 年 11 月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要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时平生
签署日期:2014 年 11 月 25 日
第六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郑素贞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4、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大恒科技董事会秘书
办公室,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为 www.sse.com.cn。
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
股票简称 大恒科技 股票代码 600288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人名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
(可多选) 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133,960,000 股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 30.67%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128,960,000 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29.52%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否√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否□
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
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
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时平生
日期:2014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