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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恒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宁波明昕资产重组及股权转让的公告2014-12-17  

						证券代码:600288              股票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 2014-038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宁波明昕资产重组及股权
             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出让宁波明昕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3%股权,受让
宁波明昕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泰州明昕微电子有限公司 99.3%股权、宁波
华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7.05%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恒科技”)与自然
人吴建龙达成意向,吴建龙受让公司体系内合计持有的宁波明昕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明昕”)73%股权。基于受让方非电子行业企业,故双方
达成宁波明昕重组方案,由公司受让宁波明昕持有的泰州明昕微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泰州明昕”)99.3%股权、宁波华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
波华龙电子”)27.05%股权。
    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 201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此次宁波明昕
资产重组及股权转让事项。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自然人吴建龙,身份证号:330625196701******;性别: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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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288             股票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 2014-038

国籍:中国,拥有香港居民身份证;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2.最近三年的职业、职务及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吴建龙先生为上市公司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300111,股票简称:向日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浙江优创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浙江龙华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现任浙江龙华新世纪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优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优创国
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德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贝得药业有限
公司董事长、浙江优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3.吴建龙先生与大恒科技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宁波明昕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1992 年 1 月 3 日;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宁波市高新区沧海路 168 号;注册资本:17,800 万元;经营范围:半导体器件及
其他电子产品制造,电子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
    2.主要股东: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7.17%;宁波电子信息集团
有限公司持股 20%;宁波市科技园区合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7%;中国大恒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 0.5%;香港科恒实业有限公司(公
司控股子公司)持股 25.33%。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 2014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46,525,718.57             497,470,761.69
负债总额                           416,247,312.73             402,460,122.54
资产净额                           130,278,405.84               95,010,639.15

营业收入                           235,329,656.06             129,187,048.60
净利润                             -49,146,839.53             -35,267,766.69
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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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运营及权属情况:公司 2003 年 12 月收购宁波明昕股权,经过历次增资,
目前公司通过自身及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香港科恒实业有限
公司合计持有宁波明昕 73%股权。交易标的产权明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
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
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泰州明昕微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2011 年 1 月 24 日;公司类型:有限公司;住所: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工业园区凤凰东路 76 号;注册资本:14,100 万元;经营范围:
半导体器件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电子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主要股东:宁波明昕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9.3%,大恒新纪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持股 0.7%。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 2014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18,169,516.58            362,264,330.07
负债总额                           168,228,784.36            219,661,202.23
资产净额                           149,940,732.22            142,603,127.84

营业收入                            10,738,352.42              25,944,424.35
净利润                               8,940,732.22              -7,337,604.38
是否经过审计                                     否                        否
    4.运营及权属情况:宁波明昕 2011 年 1 月成立泰州明昕,目前持股 99.3%。
交易标的产权明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
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宁波华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 1997 年 6 月 10 日;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旧宅村工业园;注册资本:7,500 万;经营范围:电子
元件、继电器配件、电声器配件、接插件、电器配件、半导体器件及半导体元器
件专用材料开发生产、电子零件、模具制造、加工。
    2.主要股东:宁波明昕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7.05%;致誉有限公司(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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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持股 19.45%;陈亚龙持股 18.02%;宁波铭龙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3.30%;南
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1%;邬文通持股 6.60%;香港科恒实业有
限公司持股 5.57%。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 2014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39,569,701.51                 465,538,936.95
负债总额                           344,272,353.56                 281,831,283.29
资产净额                           195,297,347.95                 183,707,653.66

营业收入                           443,611,860.62                 304,806,723.94
净利润                              -3,803,527.86                 -13,728,222.31
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上海分所
    4.运营及权属情况:宁波明昕于 2004 年 4 月收购宁波华龙电子,目前持股
27.05%。交易标的产权明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
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
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以 201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9,501 万元作为定价依据,吴建
龙以 6,935.73 万元受让大恒科技体系合计持有的宁波明昕 12,994 万股股份(占
总股本的 73%)。吴建龙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大恒科技支付全部
股权转让价款。
    2.宁波明昕将所持泰州明昕 14,000 万元出资额(占总股本的 99.3%)在计
提合理减值后,以 12,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大恒科技。
    3.以宁波华龙电子 2014 年 9 月 30 日账面 18,370.77 万元净资产为基础,大
恒科技按照 4,950 万元的对价受让宁波明昕所持宁波华龙电子 2028.75 万股股份
(占总股本的 27.05%)。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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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288              股票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 2014-038

    鉴于宁波明昕已连年亏损(2011 年亏损 979.44 万,2012 年亏损 4,701.33 万
元,2013 年亏损 4,434.61 万元)。2014 年 6 月 18 日宁波明昕股东会决定停产(已
公告),8 月底除留守及处理“存货”和“应收”的员工 44 人外,其余员工已全
部遣散。9 月至 10 底已将主要生产设备迁至泰州明昕。按照目前财务测算,2014
年度宁波明昕因停产、遣散员工费用、停产期间发生的设备折旧、银贷利息等,
全年账面亏损约 6,400 万元。
    宁波明昕资产重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泰州明昕 100%股权
及宁波华龙电子 27.05%股权,不再持有宁波明昕股权。
    根据测算,若此次资产重组及股权转让成功,大恒科技 2014 年度在宁波明
昕、泰州明昕、宁波华龙电子合并的相关损益将降至亏损 3500 万左右,且无须
继续承担宁波明昕后续经营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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