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科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公告2015-02-05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 2015-017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裁何建国先生于 2015
年 1 月 28 日至 2015 年 2 月 3 日期间发生公司股票买卖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的
规定。事情发生后,何建国先生主动向公司报告相关情况、积极配合公司进行了
处置,并上缴所得收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何建国先生股票账户于 2015 年 1 月 28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
买入公司股票 4,000 股,成交金额为 67,824 元;于 2015 年 2 月 3 日卖出公司股
票 1,000 股,成交金额为 17,700 元。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
何建国先生向公司提交了相关情况说明,其股票账户一直由家属代为打理,
虽然其本人接受了公司股票买卖限制的相关培训,但其家属在何建国先生不知情
的情况下进行了买入和卖出公司股票的操作。何建国先生得知相关情况后,立即
收回其股票账户的管理权,并向公司报告了相关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何建国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000 股。
二、公司对本次事件的处理情况
何建国先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 号)第十
二条、第十三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1.7 条相关规定。
因公司 2014 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 2015 年 2 月 28 日,何建国先生买卖
公司股票构成了短线交易、年报窗口期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于相关情况及时进行了解,并于 2015 年 2 月 4 日召开了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何建国先生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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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公司股票的意见》,对何建国先生股票账户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作出如
下决定:
1、对何建国先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2、由公司收回本次何建国先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收益人民币 744 元;
3、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
[2007]56 号)。
何建国先生已经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于 2015 年 2 月 4 日将
本次交易实现的利得 744 元上缴公司,公司已确认收到上述款项。何建国先生就
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汲取教训,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
生。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