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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恒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5-22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日




               1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3 日(星期三)14:00;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 3 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 15 层公司会议室;
   股权登记日:2020 年 5 月 28 日;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 过 互联 网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当 日 的
   9:15-15:00;
   与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签到、股东进行登记(13:30——14:00);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说明本次会议的出席情况;
   三、推选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四、审议下列普通议案:
       1、《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关于计提 2019 年度减值准备的议案;
       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9、听取《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非表决项)。
   五、股东提问和咨询;
   六、投票表决、统计现场表决票(由律师、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
   票、监票);
                                           2
七、休会,合并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3
       一、《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编制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全文,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了摘
要。

       二、《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了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由北京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共实现净利
润 118,935,298.60 元 , 其 中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73,087,580.74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公 司 计 提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4,313,169.15 元 , 历 年 滚 存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888,742,334.21 元。
    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拟向公司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 元(含税),实际分
配利润 3,494,400.00 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率 4.78%。

       四、《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内容请见附件 1。

       五、《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内容请见附件 2。

       六、关于计提 2019 年度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中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梳理分
析和减值测试,依据减值测试结果,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应收账款损失准
备,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确认存货跌价准备。
    经核算,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 38,466,884.78 元,考虑递延所得税影
                                           4
响后,将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175,858.90 元。
                     科目                    金额(人民币:元)
                 信用减值损失                          30,112,181.43
                 资产减值损失                           8,354,703.35

                     合计                              38,466,884.78

       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基于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前提下,董事会
同意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
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泰州明昕微电子有限公司、泰州炬昕微电
子有限公司、北京大恒普信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大恒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及北
京中科大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保额度分别不超过 5,000 万元。上述担保额度以
融资担保余额计算。
    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八、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
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准则,勤勉尽责,圆满完成了公司 2019 年度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
延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九、听取《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非表决项)
    议案内容请见附件 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 2020 年 5 月 14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5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17)。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6 月 3 日




                                       6
附件 1:

                 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股票上市规则》、《大恒新纪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坚决执行股东
大会各项决议,扎实推进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
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保证公司决策科学化、专业化,
措施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现将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监督和指导管理层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指标,面对竞
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加大项目开发力度、深度开拓市场,维持公司经营业绩
稳定。
    公司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3.06 亿元,较 2018 年度减少 1.09%;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08.76 万元,较 2018 年度增长 44.31%;截至 2019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32.74 亿元,较年初增长 3.05%;净资产 16.39 亿元,较年
初增长 5.35%。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按时参加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勤勉
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2019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如下表所示:




                                       7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报告》
2019 年 4 月 2 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 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关于公司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关于计提 2018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9 年 4 月 25 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9 年 8 月 7 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科大洋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9 年 10 月 23 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8
                (二)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并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19 年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 年 5 月 22 日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关于计提 2018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
           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四)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的 3 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他
           事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

                三、2020 年工作计划
                1、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出发,勤勉履职,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扎实做好董事会
           日常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落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提高公司决策的科
           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
                2、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9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
息披露质量,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3、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
体系,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4、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形成与投资者之
间的良性互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和
股东利益最大化。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10
     附件 2:

                      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
     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
     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本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监事会会议,如下表所示: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 4 月 2 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计提 2018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19 年 4 月 25 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9 年 8 月 7 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9 年 10 月 23 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 2019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
     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执
     行情况,具体工作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监督,认为公司能够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运作,重大经营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11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面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及财务报告,认
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运行稳健,收入、费用
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
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
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三)关联交易情况
    经过对关联交易的仔细核查确认,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未发生关联
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查,
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现有内部控制制度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有效提升了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证了公
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公司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
行情况。

    三、监事会 2020 年工作计划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
关办公会议,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董事会的运行、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履职等做好监督检查,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管理制度,并不断加强自
我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12
    附件 3:

               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9年,作为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审慎行
使职权,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在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9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现任独立董事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包括赵秀芳女士、孙广亮先生和周国华先生,三位独立董
事在会计、法律和企业管理方面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赵秀芳女士,1969年生,管理学(会计学)硕士学位,教授,民主建国会会
员。曾任绍兴文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民建浙江省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民建绍兴市委委员,绍兴市第八届政协常委,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广亮先生,1963年生,汉族,硕士学历,中国国籍,律师。曾任中国法律
事务中心律师,众鑫律师事务所律师,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华
堂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恒新纪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国华先生,1960年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现任宁波汇峰聚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康强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中百

                                     13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
  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具备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制度所规定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9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4次,我们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认真审议提
  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定期报告,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履行了独立董
  事勤勉尽责义务。报告期内,我们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
      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以通讯方                         本年应参
  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式参加次              缺席次数   加股东大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数                             会次数

 赵秀芳         4          2         2            0        0          1          1

 孙广亮         4          2         2            0        0          1          1

 周国华         4          2         2            0        0          1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根据各自的专业经验和知识,我们在董事会的 4 个专门委员会中担任职务,
  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任职情况

                      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赵秀芳
                      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孙广亮          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周国华          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

                                             14
               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2019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
议。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在审议及决策相关重大事项时
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充分尊重和支持我们独立董事的工作,采纳了所有合理化
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对公司进行考察情况
    2019 年,除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外,我们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
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通过现场会议、电子邮件、电话等多种形式
进行持续顺畅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和财务状况,获悉各项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准备会议材料
并汇报重要事项,对我们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
与配合。通过以上方式,我们不断加深对公司及子公司运作的了解,力求勤勉尽
责,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加强对管理层经营决策的指导和支持。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于年度利润分配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到公
司项目建设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实际情况,平衡了公司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
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同时,兼
顾了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合理需要,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利润
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逾期担保,不存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的并累计至 2019 年年末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均按

                                     15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充分完整,不存在违法违规提供对外担保
的情况。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与薪酬
    2019 年 4 月 2 日,公司为进一步促进规范运作和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拟
将独立董事薪酬由 8 万元/年(税前)调整为 12 万元/年(税前)。
    经讨论,我们认为本次独立董事薪酬调整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其
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制定的,有利于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
董事勤勉尽责意识,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
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我们核查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及薪酬情况,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合法,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
定。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形,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
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我们
认为:公司认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
相关规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况。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贯彻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强化公司内控
建设,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我们认真核查公司目前的内部控
制执行情况,认为公司目前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程序有效,暂未发现存在内部控
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16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9年度,我们通过积极参加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深入学习监
管政策及会计政策等多方面内容,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深化自觉保护股东
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
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 年度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充分
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作出了一定贡献,对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 2019 年
度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0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谨慎、勤
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和领导能力,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坚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秀芳、孙广亮、周国华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