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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仪电气: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9-03-29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 2019-020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30.83%的股权;
    ● 本次担保数量:本次为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
币 7,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在内累计为其提供最高额担保为 66,400 万元;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
保累计最高额为人民币66,4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本公司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泉州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控
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集团”)向恒丰银行泉州分行申请的
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为人民币 7,000 万元,担保范围
为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
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上述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各项费
用按照中国税收法规规定的各项税费。担保期限为华仪集团履行上述债务期限届
满之日起两年。
    为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公司与华仪集团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签订了《反担
保协议》,华仪集团向公司就上述担保合同提供反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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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0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 2017 年年度
股东大会批准,具体详见 2018 年 4 月 10 日、2018 年 5 月 4 日分别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为控股股东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华仪电气 2017 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华仪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 228 号
    法定代表人:陈道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亿元
    成立日期:1997 年 9 月 12 日
    营业期限:1997 年 9 月 12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低压电器、太阳能设备、水利水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工
器材、电缆附件、互感器研发、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对实业、
金融、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的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有色金属、燃气油、化工产品批发。
    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30.83%的股权。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
 (合并报表)             (经审计)                   (未经审计)

                               第 2 页 共 4 页
总资产                         1,037,121.18               1,020,771.59
流动资产                         704,115.34                 726,692.49
负债总额                         499,865.79                 519,518.74
其中:银行贷款                   195,543.00                 194,099.00
净资产                           537,255.39                 501,252.86
流动比率                                 1.59                       1.54
速动比率                                 1.35                       1.27
资产负债率                              48.20                    50.89
利息偿付倍数                             3.91                       3.08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90,255.80                  255,091.47
净利润                             17,574.28                 11,513.95
    三、担保协议内容
    2019年3月27日,本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了《保证合
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保证人: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2、担保金额:担保本金为人民币 7,000 万元;
    3、担保范围: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上述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及各项费用按照中国税收法规规定的各项税费。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
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4、担保期限: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
盖章)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用于其申请银行贷款等融资需要,是华仪集团正常
经营所需。多年以来,华仪集团为公司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包括长期为公司(含
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着互帮互助、促进公司与控股股


                              第 3 页 共 4 页
东共同发展的原则,且华仪集团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
公司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的同时,由华仪集团提供反担保,保障了上市公司的利
益。公司本次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风险相对较低。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
保证合同》,为控股股东华仪集团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的银行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临2017-117号公告。该担保所对应的主合同项下债务已由债务人华
仪集团履行完毕。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66,400 万元,
占公司 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5.93%;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含本次)累
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20,170.68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8.83%。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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