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意见 作为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仪电气”)的独立董 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 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就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做出了专项说明,我们同意董事会的意见。 二、我们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涉及事项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 低和消除该事项段中所述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独立董事: 祁和生 周民艳 汪光宇 2020 年 4 月 22 日 第 1 页 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