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保荐机构”或“持续督导 机构”)作为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电气”或“公司”)2015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同时承继华仪电气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 导工作范围与责任。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等法规、通知的要求,对华仪电气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 查,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证券发行上市及募集资金情况 (一)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及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7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27 日向 9 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77,235,772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30 元,公司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 9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90,790.64 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1 年 1 月 25 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1]22 号《验资报告》。 (二)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及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4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3,019,853 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57 元,共计募集资金 223,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 费用 7,055.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15,945.00 万元,已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汇 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 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30.30 万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15,514.7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5〕535《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深圳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乐成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了《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有新增),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签署的协议与《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中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 19-270101040032558 2016 年已销户 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 351958361199 383,038.26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701000120190600290 2017 年已销户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859510010122702617 207,027.54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859510010120700123 100,000.00 定期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11012210084901 2013 年已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7335210182600035977 2015 年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乐成 33001627574053004173 2016 年已销户 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 90120154710005456 2016 年已销户 乐清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1203282129045557558 2015 年已销户 小计 690,065.80 3、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经程序违规使用 2011 年非公开发行的募 集资金净额为 6,838.36 万元,其中 2018 年度未经程序违规转出 4,020.00 万元, 2018 年度收回 4,020.00 万元,2019 年度未经程序违规转出 15,070.00 万元,2019 年度收回 8,231.64 万元。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 69.01 万元 (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未及时归还的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260 万元。 (二)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浙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三江支行、恒丰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等分别签订了《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签署的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中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859510010122802732 2016 年已销户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859510010122600139 147.22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3330020010120100254405 1,371,946.25 浙商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电子户 3330020010121800124875 2019 年已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355890100100272666 2016 年已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355890100100227973 2016 年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372770163465 2018 年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357158379395 2017 年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 1203282029200575380 0.16 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355890100100231656 25,273.7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 90120078801700000011 137,920.82 乐清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355890100100250525 309,874.9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512902339110202 483,211.0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11960000000190151 2017 年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33050162753500000050 2017 年已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 19270101040049008 2017 年已销户 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8110801013200267272 2017 年已销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三江 76870188000109765 2016 年已销户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1203282029200569508 2016 年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 90120154710008506 2016 年已销户 乐清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 90120154710008563 2017 年已销户 乐清支行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610129592 317,821.18 小计 2,646,195.40 2019 年度,本公司子公司的债权人针对合同纠纷,采取了诉讼、财产保全 等措施,导致公司部分账户被冻结。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中,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温州分行(333002001012010025440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35589010010025052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512902339110202)、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610129592)账户被冻结,冻结资金共计 2,482,853.41 元。 3、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经程序违规使用 2015 年非公开发行的募 集资金资累计为 22,900.00 万元,其中 2018 年度未经程序违规转出 25,100.00 万 元,2018 年收回 13,900.00 万元,2019 年度未经程序违规转出 11,700.00 万元,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 264.6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未及时偿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 16,691.01 万元。 三、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 具了天健审〔2020〕3231 号《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华仪电气 2011 年度非公开发 行、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2011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 年度 编制单位: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0,790.6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6.9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1,978.8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4,382.5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4.21%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是否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调整后 承诺投入 投入金额与承诺 本年度实 达到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投入金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预定可使用 是否发生 项目 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现的效益 预计 部分变更) 总额 额 (2) (4)=(2)/(1) 状态日期 重大变化 (1) (3)=(2)-(1) 效益 3 兆瓦风力发电机组 否 30,800.00 30,800.00 30,800.00 31,382.58 582.58 101.89 2013 年 9 月 5,052.78 否 否 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 部分变更 19,280.00 19,280.00 19,280.00 156.95 10,936.64 -8,343.36 56.73 2020 年 12 月 否 究院项目 风电一体化服务项目 否 12,200.00 12,200.00 12,200.00 12,402.32 202.32 101.66 2015 年 4 月 2,811.00 否 否 充气类高压开关设备 部分变更 11,130.00 11,130.00 11,130.00 10,397.57 -732.43 93.42 2015 年 5 月 284.40 否 否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 项目终止 18,030.00 17,380.64 17,380.64 9,263.42 -8,117.22 53.30 产业化建设项目 合计 - 91,440.00 90,790.64 90,790.64 156.95 74,382.53 -16,408.11 - - 8,148.1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受国内海上风电进展缓慢的影响,项目投入进度放缓。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3,932.97 万元。该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天健审﹝2011﹞1359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 19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转出募集资金 3,26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及时归还。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报告期无 根据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终止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流动资金。 2015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 年度 编制单位: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5,514.7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0,286.1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7,874.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4.05% 截至期末累计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投入金额与承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本年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金 诺投入金额的 入进度(%) 预定可使用 是否发生重 项目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金额(1) 额(2) 差额 (4)=(2)/(1) 状态日期 大变化 变更) (3)=(2)-(1) 黑龙江省鸡西平 是 29,703.00 29,703.00 29,703.00 29,844.49 141.49 100.48 2017 年 9 月 539.41 是 否 岗风电场 黑龙江省鸡西恒 是 30,808.00 30,808.00 30,808.00 21,641.16 -9,166.84 70.25 2019 年 1 月 590.90 否 否 山风电场 宁夏太阳山白塔 水(49.5MW)风 是 4,700.00 4,700.00 -4,700.00 2020 年 9 月 否 否 电项目 偏关县优能风电 有限公司南堡子 是 13,200.00 13,200.00 -13,200.00 2020 年 10 月 否 否 5 万千瓦风电项 目 华时永城蒋口镇 是 12,386.17 12,386.17 -12,386.17 2021 年 6 月 否 否 50MW 风电场项 目 平鲁红石峁风电 场 150MW 工程 否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85.41 85.41 100.43 否 EPC 项目 宁夏平罗五堆子 风 电 场 项目终止 29,489.00 是 (49.5MW)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 113,000.00 105,514.70 105,514.70 106,303.69 788.99 否 偿还银行贷款 合计 - 223,000.00 216,311.87 216,311.87 177,874.75 -38,437.12 - - 1,130.3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宁夏平罗五堆子风电场(49.5MW)项目:受项目风电场建设相关条件的限制,项目终止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无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 19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16,691.01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未及时归还。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无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 年度 编制单位: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划 实际累计 项目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本年度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预定可使用状 可行性是否发 实际投入金额 (3)=(2)/(1)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资金总额 (1) (2) 态日期 生重大变化 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 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 19,280.00 19,280.00 156.95 10,936.64 56.73 2020 年 12 月 否 否 院项目 究院项目 充气类高压开关设备生 充气类高压开关设备 11,130.00 11,130.00 10,397.57 93.42 2015 年 5 月 284.40 否 否 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 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 17,380.64 17,380.64 9,263.42 53.30 否 否 业化建设项目 产业化建设项目 宁夏太阳山白塔水 4,700.00 4,700.00 2020 年 9 月 否 (49.5MW)风电项目 偏关县优能风电有限公 宁夏平罗五堆子风电 司南堡子 5 万千瓦风电 13,200.00 13,200.00 2020 年 10 月 否 场(49.5MW)项目 项目 华时永城蒋口镇 50MW 12,386.17 12,386.17 2021 年 6 月 否 风电场项目 合计 - 78,076.81 78,076.81 156.95 30,597.63 - - 284.40 - - 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2011 年 6 月 20 日,本公司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上海华仪风电技 术研究院项目》中原计划研发的“5MW 风电机组”调整为“6MW 风电机组”。本次调整后,原计划投入“5MW 风电机组”的 4,500 万元将全部转投至“6MW 风电机组”项目。除上述调整外,该项目其他建设内容、研究计 划、资金投入及总投资不变,该项目投资总额仍为 19,280 万元。 充气类高压开关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为应对公司电气产业的未来发展需要,更好地满足电气产业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求,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充气类高压开关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固定 资产部分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项目实施主体、经济效益预测等均未发生变化。 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2016 年 4 月 15 日,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9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原宁夏平 罗五堆子风电场(49.5MW)项目由于相关建设条件发生变化导致项目延期施工,现项目核准批复过期,项 目已超过建设时效,无法继续投入建设,故本期予以终止,相关投资转为宁夏太阳山白塔水(49.5MW)风 电项目、偏关县优能风电有限公司南堡子 5 万千瓦风电项目、华时永城蒋口镇 50MW 风电场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受国内海上风电进展缓慢的影响,项目投入进度放缓。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无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一)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华仪电气截至 2011 年 2 月 28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13,932.97 万元。为了提高募集资金利用 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以募集资金 13,932.97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已于 2011 年 3 月 19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21 次会 议审议通过。 上述已投入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鉴证报告》。 (二)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无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14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 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9,431.50 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通过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19 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15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宁 夏平罗五堆子风电场(49.5MW)项目》终止,相关投资转为宁夏太阳山白塔水 (49.5MW)风电项目、偏关县优能风电有限公司南堡子 5 万千瓦风电项目、华 时永城蒋口镇 50MW 风电场项目。上述事项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通过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六、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一)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2011 年 10 月 26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审议以及公司 2011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9,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已于 2012 年 4 月 18 日归还上述款项。 2012 年 4 月 23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审议及公司 201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 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已于 2012 年 10 月 15 日归还上述 款项。 2012 年 10 月 1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审议及 2012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将 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已于 2013 年 5 月 20 日归还上述款 项。 2013 年 6 月 4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19 次会议审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第 21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根据该项决议,公司已将 9,094.58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4 年 5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1 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1 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 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 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归还了实际使用的 1.3 亿元的款项。 201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7 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 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于 2016 年 3 月 8 日归还了实际使用的 1.3 亿元的款项。 2017 年 9 月 2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决议通过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包括 2011 年和 2015 年两次非公开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 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 11 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9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 19 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 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转出募集资金 3,26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及时归还。 (二)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2017 年 9 月 2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决议通过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包括 2011 年和 2015 年两次非公开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 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 11 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9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 19 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 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16,691.01 万元补充流 动资金未及时归还。 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9 次会议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 1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 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 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认购且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八、募集资金投向调整的情况 (一)2011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调整的情况 1、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 2011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投项目“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将募投 项目《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中原计划研发的“5MW 风电机组”调整为 “6MW 风电机组”。本次调整后,原计划投入“5MW 风电机组”的 4,500 万元将全 部转投至“6MW 风电机组”研发。除上述调整外,该项目其他建设内容、研究计 划、资金投入及总投资不变,该项目投资总额仍为 19,280 万元。 2、充气类高压开关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为应对公司电气产业的未来发展需要,更好地满足电气产业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建设需求,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充气类高压开关设 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固定资产部分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本次 调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项目实 施主体、经济效益预测等均未发生变化。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对 该调整事项发表意见。 3、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14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 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9,431.50 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通过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 (二)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调整的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19 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15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宁 夏平罗五堆子风电场(49.5MW)项目》终止,相关投资转为宁夏太阳山白塔水 (49.5MW)风电项目、偏关县优能风电有限公司南堡子 5 万千瓦风电项目、华 时永城蒋口镇 50MW 风电场项目。上述事项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通过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19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24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 公司股权转让暨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时能源”)拟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梨树风电公司”)70%股权、鸡西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鸡西新源公司”)70%股权(其中:梨树风电有限公司持有的 4.64%股 权和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5.36%股权)转让给丰远绿色能源有限 公司和济南润和创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丰远能源分别受让梨树风电 公司 69.65%股权、鸡西新源 69.62%股权;济南润和创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分别受让梨树风电公司 0.35%股权、鸡西新源公司 0.38%股权。本次转让价格以 标的公司 2019 年 6 月 30 日评估基准日股东权益价值为参考,经各方友好协商确 认,梨树风电公司 7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29,750 万元,鸡西新源公司 70%股权 的转让价格为 26,110 万元。 梨树风电公司、鸡西新源公司作为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黑 龙江省鸡西平岗风电场(49.5MW)项目、黑龙江省鸡西恒山风电场(49.5MW) 项目的实施主体,故本次转让暨募投项目转让。 黑龙江省鸡西平岗风电场(49.5MW)项目计划投资总计 42,361.01 万元,其 中:静态投资 42,233.14 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为 127.87 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 资金投入 29,703 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该项目已建成并于 2017 年 9 月全部并网,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实际投入 29,844.49 万元,2019 年 度实现效益 539.41 万元。 黑龙江省鸡西恒山风电场(49.5MW)项目计划投资总计 35,825.67 万元,其 中:静态投资 35,717.53 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为 108.14 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 资金投入 30,808 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该项目已建成并于 2018 年 12 月全部并网,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实际投入 21,641.16 万元,2019 年 度实现效益 590.90 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存在以下问题: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经程序违规使用 2011 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 资金净额为 6,838.36 万元,未及时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3,260.00 万元;未经程序违规使用 2015 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2,900.00 万元,未及时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6,691.01 万元。 十、会计师对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 具了天健审〔2020〕3231 号《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华仪电气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9 年度《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仪电气 公司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此外,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华仪电气公司存在 29,738.36 万元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违规 占用的情形;截至本报告日,华仪集团有限公司尚未归还被占用募集资金;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华仪电气公司未及时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9,951.01 万元。 十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和核查意见 (一)2019 年保荐机构针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履行了如下的核 查工作: 1、2019 年 4 月 19 日,持续督导机构出具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2019 年 4 月 19 日,持续督导机构出具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3、2019 年 4 月 19 日,持续督导机构出具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4、2019 年 9 月 17 日,持续督导机构出具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出具上述文件前,持续督导机构主要履行了如下程序: (1)要求公司证券部提供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三会文件,持 续督导人员进行了审阅,相关程序符合要求; (2)要求公司证券部提供上一次(2018 年度)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还款银行对账单,证券部于 2019 年 9 月 13 日提供了下列三个募集资金专 户收到的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回单,具体内容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 银行账户 回款金额(元) 回单摘要 回款日期 开户行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 归还补流 610129592 110,002,949.58 2019.09.12 公司宁波分行 资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351958361199 32,600,000.00 归还补流 2019.09.12 公司乐清市支行 资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归还补流 355890100100231656 56,910,000.00 2019.09.12 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资金 合计 199,512,949.60 - - 通过 2019 年 11 月份的现场检查,发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3 日提供的上述 三家银行的回单系伪造的银行回单,公司 2019 年 9 月 12 日实际并未归还上述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3)持续督导人员核对了披露文件与披露前的审阅文件,未发现不一致。 5、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1 月 25 日现场核查之前,持续督导人员不定期要求 公司证券部提供截止上一月末的募集资金台账和银行对账单,未发现异常。 6、2019 年 11 月 25 日,东海证券持续督导小组成员关注到华仪电气公告了 《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公告》,立即与公司管理层和年审会计 师沟通,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当日,持续督导 人员即前往华仪电气,督促公司及时全面自查并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工 作函》。同时,东海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向华仪电气发送《华仪电气 2019 年募集 资金专项现场检查工作计划》和资料清单,并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及 2019 年 12 月 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1 日对华仪电气进行了专项现 场检查,履行了如下程序: (1)取得华仪电气公司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函,公司承诺 所提供所有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 重大遗漏,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专项现场检查期间,持续督导人员通过询问交流的方式向公司董事会 秘书金旭丹女士了解募集资金占用情况及占用原因,其表示不清楚具体细节; (3)专项现场检查期间,持续督导人员多次电话与公司财务总监李维龙先 生沟通募集资金占用情况及具体原因,其均表示暂时不在公司,无法告之具体细 节及无法进行面谈; (4)专项现场检查期间,持续督导人员与公司财务人员对开户行在乐清市 及温州市的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了实地走访并打印了从开户日至打印日的银行流 水,开户行在福建泉州的恒丰银行账户及宁波的包商银行账户,持续督导人员通 过直接联系银行工作人员并其采取直接发邮件至持续督导人员邮箱的方式取得 开户日至打印日的流水; (5)通过对比持续督导人员直接从银行打印的银行对账单与公司提供的历 史对账单,发现 2018 年度、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将大额募 集资金违规转出募集资金专户,但公司通过伪造对账单隐瞒了上述交易,公司提 供的伪造银行对账单中未体现上述交易,也未进行账务处理; 7、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单笔资金超过 100 万元的大额支出,要求公司 提供内部审批单、募集资金使用合同、发票、记账凭证、银行转账凭证等。 综上,在本次 2019 年专项现场检查中,持续督导人员将银行现场打印的对 账单与公司提供的历史对账单进行核对,发现公司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向持续 督导机构提供的部分银行对账单存在伪造的情形,伪造的银行对账单中未体现上 述违规划转的募集资金的流水,且公司未进行账务处理,同时会计师通过函证程 序获取的 2017 年末、2018 年末所有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的回函金额均与公司 账务上显示的各银行账户期末余额相符,不存在任何差异,从而导致持续督导机 构在 2018 年的持续督导中未能发现上市公司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针对本 次现场检查情况,持续督导机构已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出具了《东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华仪电气 2019 年募集资金使用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二)进行中的持续督导工作计划 1、持续督导机构发现上述问题后立即督促公司尽快偿还违规占用的募集资 金,并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向公司出具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仪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尽快追回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督促函》。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 出具《承诺函》,承诺:“公司拟转让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70%股权、 鸡西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70%股权,如本次交易能达成,我司承诺,待全资子 公司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取得相关股权转让款后,除根据协议约定偿还黑 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售后回租剩余款项外,剩余款项优先偿还募集资金。” 2、2019 年 12 月 9 日,持续督导机构出具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股权之核查意见》。 3、2019 年 12 月 26 日、2020 年 1 月 2 日,持续督导工作人员通过邮件方式 持续向华仪电气董秘及董秘办发送《归还违规占用募集资金情况备忘录》,督促 企业尽快根据承诺函的要求偿还违规占用的募集资金,并多次电话与华仪电气董 秘办沟通,要求其尽快回复。2020 年 1 月 9 日,华仪电气董秘办进行了回复: “截至 2020 年 1 月 9 日,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时能源已收到募投项目公司股 权转让款 2.86 亿元,并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支付浙银剩余本息共计 0.74 亿元, 目前剩余的 2.12 亿元均存储于华时能源账户中,考虑目前公司存在较多未了诉 讼,为防止资金冻结,公司拟于近期为募投项目《宁夏太阳山白塔水(49.5MW) 风电项目》、《偏关县优能风电有限公司南堡子 5 万千瓦风电项目》和《华时永 城蒋口镇 50MW 风电场项目》开立四方监管账户,待账户开立后,公司将剩余 股权转让款 2.12 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东海证券已督促上市公司制定后续还款计划及时间,并尽快与银行、持 续督导机构协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3 月 13 日,公司披露《华 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向募集资金专户偿还违规占用的募集资金 8,000 万元。 5、持续督导员于 2020 年 4 月 12 日至 4 月 16 日对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到开 户行在乐清市及温州市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打印了银行对账单,对开户在其 他地方的募集资金账户,由开户银行对公部门发送电子对账单到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指定的持续督导人员邮箱。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单笔资金超过 100 万元的 大额支出,要求公司提供内部审批单、募集资金使用合同、发票、记账凭证、银 行转账凭证等。要求并取得华仪电气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函,公 司承诺所提供所有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及重大遗漏,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持续督导人员逐笔核查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流入流出明细。 7、持续督导人员督促华仪电气就违规事项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并督促华仪电气归还违规使用的募集资金。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海证券认为:华仪电气 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 2019 年度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符合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未能遵照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计划安排,未经程序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未及时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华仪电气《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同 时相关事项未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违反了相 关法律法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