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04-24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的履职情
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现任成员为独立董事周民艳女
士、汪光宇女士及董事范志实先生,其中:独立董事周民艳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六年届满离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进行了相应的调整。2019年1月25日,独立董事罗剑烨先生因连续任职六年届满离任,
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批准,补选汪光宇
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
责。2019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
议。具体如下:
(一)2019年1月25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2019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同意补选
汪光宇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2019年1月28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2019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阅了公
司编制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听取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计人员就审计工作进行充分沟通,
并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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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9年4月15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2019年第三次会议,公司审计委员
会与公司审计项目负责人就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进行充分沟通,听
取了项目负责人就主要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发表了意见。
(四)2019年4月19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2019年第四次会议暨2018年年度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议案》、《公司2018年
度审计报告》、《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8年度公司审
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为控股股
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建议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财务和内控审
计机构、《2019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
等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2019年4月20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2019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阅了《公
司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并发表了意见。
(六)2019年8月4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2019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审阅了《关
于调整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意见。
(七)2019年8月17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2019年第七次会议,会议审阅了《公
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并发表了意见。
(八)2019年10月12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2019年第八次会议,会议审阅了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并发表了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自2007年重组以来长期聘用的审计
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保密的职业准则,
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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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含
内控审计费用),与审计业务合同约定的费用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
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财务部门沟通、协商确定了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关联交易是否公允、计提各项准备及核销是否充
分、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等事项,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并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
观、公正、保密的职业准则。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门提交的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并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提出要求和指导性意见,持续督促公司内部审计的实施工
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在中审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督
促,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2019 年公司财务报告由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于年审机
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我们尊重其独立判断。针对公司 2019 年出现的违规担
保、资金占用问题,审计委员会将监督公司及控股股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
尽快偿还债务、解除担保、解决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后续审计委员会将
加强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状况,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
的有效监督,努力实现公司内控制度规范、覆盖全面、执行有效,切实保障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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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按照有利于事
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原则,通过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内部控制
环境、经营风险、内部控制活动及检查监督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我们十分重视本次内部控制报告反映出
的问题,目前正在督促公司从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出发,持续深入开展公司内部自查
整改,认定相关责任人,从内控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全面自查整
改,并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查漏补缺。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
定,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全面加强管控,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
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促进公司管理层、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的有效沟通,我们在认真听取了双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
作,以求顺利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议案审议时回避表决,会议的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
公司报告期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从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
了审核。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
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
特此报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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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的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
周民艳 汪光宇 范志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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