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仪: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4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 华仪 编号:临 2020-032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国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作出的合理
变更,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报表格式(2019)版的
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财会〔2019〕
16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会〔2019〕8号),公司对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
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不进
行追溯调整。
3、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
〔2019〕9号),公司对2019年1月1日新发生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4、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
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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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
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
日起施行。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内容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项目。
(2)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
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项目。
(4)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
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5)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
进行了调整。
(6)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7)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项
目。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1)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
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
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2)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
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
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
例”。
3、债务重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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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
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
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4、收入准则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系根据财会〔2019〕16号通知的要求进行的调整,仅涉及
财务报表列报和相关科目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当期和格式调整之
前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2、会计准则修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
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进
行的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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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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