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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仪: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7-28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 华仪      编号:临 2020-063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
其100%的股权;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
司提供最高担保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在内累计为其提
供最高额担保金额为12,50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作为担保方的债务存
在逾期未归还或被债权人告知提前到期的情况,逾期结构性存款质押已形成损失
73,685.83 万元,逾期未结清或被告知提前到期合计金额为 79,437.31 万元。公
司针对上述逾期担保已就担保本金全额计提预计负债并确认相应的信用减值损
失。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 年 7 月 27 日,本公司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华仪风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风能”)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申请的授信
业务所形成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及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及其他所有
应付费用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额包含: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乐清市支行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所对应的


                                第 1 页 共 3 页
主合同项下华仪风能尚未结清的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9-014 号公告)。本次保证期限为华仪风能履行上述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
年。
    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25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 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批准,具体详见 2020 年 4 月 24 日、2020 年 5 月 16 日分别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华仪电气关于 2020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华仪电气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3 月 29 日,注
册资本为 116,000 万元,注册地址: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 228 号(华仪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内);法定代表人:李成家;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系统、风力发电
机组及零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服务;风电场开发、建设、运营及维护;风
电项目投资;风力发电;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合并报表)
总资产                                                             279,909.55
负债总额                                                           172,878.14
其中:银行贷款                                                       5,500.00
净资产                                                             107,031.41
资产负债率                                                                61.76%
                                                 2019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33,701.62
净利润                                                             -21,952.14


       三、担保协议内容
    2020年7月27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签订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保证人: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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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
    2、担保金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及所发生的利息、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及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华仪风能履行上述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
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四、董事会的意见
    本次担保系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有助于全资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
资金,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推动其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目前华仪风能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为控股股东提供最高额担保金额为 151,558.00
万元(含结构性存款质押)占公司 2019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32.29%;其中:
违规担保金额为 92,59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80.82%。公司
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8,373.0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末经
审计净资产的 16.04%。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作为担保方的债务存在逾期未归还或被债权人告知提
前到期的情况,逾期结构性存款质押已形成损失 73,685.83 万元,逾期未结清或
被告知提前到期合计金额为 79,437.31 万元。公司针对上述逾期担保已就担保本
金全额计提预计负债并确认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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