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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仪:*ST华仪关于控股股东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2021-03-02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 华仪      编号:临 2021-007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10 月 19 日,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清法院”)依
法裁定受理对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电气”或“公司”)控股
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集团”)的重整申请。华仪集团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次
债权人会议。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12 月 3 日、12 月 11 日、
12 月 19 日、12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申请被法院裁定受
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81)、《关于控股股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
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92)和《关于控股股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
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93)、《关于控股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95)、《关于控股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
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101)。
    根据控股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第一次表决结果,控股股东《重整计划
(草案)》未能获得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控股股东及管理人根据《企业
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修订,并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启动二次表决工作,表决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28 日。
    现因部分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对修订后的《重整计划(草案)》的部分核心条
款存在重大分歧,难以在表决期限内完成对重整计划草案的审批,希望延长表
决期限。经管理人申请,乐清法院近日复函同意《华仪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草案》第二次表决期限截止日延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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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的《重整计划(草案)》第一次表决未获通
过,二次表决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华仪集团能否重整成功存在重大风险。
如果《重整计划(草案)》第二次表决未获通过,控股股东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
算的风险,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一系列问题存在无法化解
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华仪集团所持有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华仪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导致本公司股权结构发生
重大变化。
    3、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
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相互独立。但根据国内金融机构的授信
规则,如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且无法在短期内修复信用,则将对公司后续申请
金融机构授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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