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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仪:ST华仪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1-14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 华仪      编号:临 2022-002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华仪电气”);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全资子公司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时集团”)本次为公司提供最高担保本金余额为人民币8,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在内华时集团累计为公司提供最高担保本金余额为20,000万
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作为担保方的债务
存在逾期未归还的情况,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因承担连带担保所产生的损失累计
为 84,784.20 万元;逾期未结清的债务金额为 75,266.14 万元。公司针对上述逾
期担保已就担保本金、利息及罚息并扣除相应的抵押物及质押物后计提预计负债
并确认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时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乐清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 月 16 日期间在人民币 8,000 万元最高余额内与工商银
行乐清支行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
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
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租赁合同以及其他文件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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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29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批准,具体详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2021 年 5 月 29 日分别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全资子公司 2021 年度预计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 31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759,903,511 元,注册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 228 号;法定代表
人:陈建山;经营范围:户内外高压断路器及配件、高压负荷开关及配件、接地
开关系列、高压隔离开关及配件、变压器、预装式变电站、梅花触头系列及配件、
配电自动化设备及系统、热控设备及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工程服务;技术
咨询服务;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生产、销售、安装、调试和技术咨询、风力发电
机组研发、生产、销售、风电场开发、建设,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除外)。

    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合并报表)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440,551.89                     501,648.57
负债总额                          317,989.74                     406,763.94
其中:银行贷款                      53,759.34                      54,191.58
净资产                            117,611.77                      90,540.23
资产负债率                             72.18%                        81.09%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3,941.83                      24,398.48
净利润                               3,407.04                   -27,071.54


    三、担保协议内容

    近日,华时集团与工商银行乐清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
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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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人: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2、担保金额:最高担保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
    3、担保范围:包括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旨在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
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的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
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75,266.14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64.00%;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
币 38,003.45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32.3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作为担保方的债务存在逾期未归还的情况,其中:
公司及子公司因承担连带担保所产生的损失累计为 84,784.20 万元;逾期未结清
的债务金额为 75,266.14 万元。公司针对上述逾期担保已就担保本金、利息及罚
息并扣除相应的抵押物及质押物后计提预计负债并确认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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