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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仪:ST华仪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4-28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八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仪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第八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
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间接全资子
公司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大柴旦泰白新能源有限公司
49.0196%股权为其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
(不含子公司)余额为 80,805.35 万元,其中:违规担保余额为 18,092.17 万元。
公司原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处于破产清算阶段,我们将持续跟踪其破产清
算进展。
    2、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担保代偿外,未有其他新增资金占用事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在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 194,995.32 万元,
其中直接资金占用 114,102.51 万元,担保代偿资金占用 80,892.81 万元。公司
原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处于破产清算阶段,我们将持续跟踪其破产清算进
展。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单位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和违规担保及解除情
况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1/4
    我们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由于公
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
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度内向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符合公司的有关薪
酬政策、考核标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和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收款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
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及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
关于资产价值的会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款项。
       五、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
格,对公司近两年审计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审
计工作,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
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满足了公司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
的要求,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
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本次会议的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计划,我们认
为:
    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担保预计,主要是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日
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本次担保计划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
司的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2/4
况。我们同意公司的担保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本次会议的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度预计为公司提供的担保计
划,我们认为:
    本次全资子公司对公司进行的担保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符
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的本次担保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八、对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全面加强管控,
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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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高大勇                 江泽文              陈一光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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