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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仪:ST华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8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的履职情
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现任成员为独立董事高大勇先
生、陈一光先生及董事张弘先生,其中:独立董事高大勇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
责。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
会议。具体如下:
    (一)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编制的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同意提交审计机构审计。
    (二)2022年4月18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二次会议,公司审计委员
会与公司审计项目负责人就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进行充分沟通,听
取了项目负责人就主要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发表了意见。
    (三)2022年4月27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三次会议暨2021年年度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财
务会计报告》、《关于对中兴华计师事务所从事2021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2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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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等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22年4月29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2022年7月14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公
司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亏情况的汇报。
   (六)2022年8月26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2022年10月25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对公司
审计工作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勤勉、审慎、尽责地完成公司委
托的各项工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的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
与审计业务合同约定的费用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
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及公司财务部门沟通、协商确定了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计提各项准备及核销是否充分、对外担保及资
金占用情况等事项,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
的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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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审计机构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
公正、保密的职业准则。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门提交的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并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提出要求和指导性意见,持续督促公司内部审计的
实施工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与公司
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按照有利于事前、事
中、事后监督的原则,通过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内部控制环境、
经营风险、内部控制活动及检查监督情况。
   自 2019 年公司自查发现存在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后,审计委员
会督促公司从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出发,持续深入开展公司内部自查整改,从内控制
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全面自查整改,并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查漏
补缺。
   2022 年,公司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完善落实各项制度,
全面加强管控,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促进公司管理层、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
构的有效沟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听取了双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
工作,以求顺利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2022 年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四、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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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
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


    特此报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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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的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



高大勇                   陈一光                 张   弘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