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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酵母: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23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 2021-076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1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
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21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由
董事长熊涛主持,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记
名发言和投票表决,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
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
案并进行了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
照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逐项论证,公司符合现行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
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复的有效
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
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
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
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
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
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
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批复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
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票。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
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
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
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
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
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
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
额除以发行价格,且不超过 4,000 万股(含本数)。在前述
范围内,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
票发生派息、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
项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本
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
份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
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9.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
(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
 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酵母绿色生产基地建
 1                                114,330.00           93,000.00
        设项目
        年产 2.5 万吨酵母制品
 2                                  74,730.00          54,730.00
        绿色制造项目
        年产 5,000 吨新型酶制
 3                                  33,988.00          29,988.00
        剂绿色制造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2,282.00          22,282.00
             合计                 245,330.00         200,000.00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可以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
 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
 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
 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
 以置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
2021-078 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
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当在募
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前述规定,
公司将择机向银行申请开立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的专项存储账户,并择机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
授权人办理上述相关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
2021-079 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
2021-080 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
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
公开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和协议;
    2.授权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根据相关规定制作、修改、报
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报材料、回复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等;
    3.授权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和募集
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
购比例以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4.授权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修改《公
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
    5.授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等事宜;
    6.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7.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登记、锁定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8.授权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及与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及其
他相关法律文件;
    9.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10.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对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额和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1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法规及政策变
化、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及
证券市场变化等情形,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数量区间、
发行对象、发行价格以及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及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申请文件、配套文件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外);
    12.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
范围内,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13.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
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
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的期限,与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和《安
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修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
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现行
的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年报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对
现行的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
报告编制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及《上市公
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 5 号——独立董事年度报告期间工
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
对现行的制度进行全面修订。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安琪酵母(济宁)有限公司收购山东圣琪生
物有限公司酵母及抽提物生产标的资产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
2021-081 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