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 2022-018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7 月 21 日,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涉及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 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 (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 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酵母绿色生产基地建 1 131,706.00 93,000.00 设项目 年产 2.5 万吨酵母制品 2 74,730.00 54,730.00 绿色制造项目 年产 5,000 吨新型酶制 3 33,988.00 29,988.00 剂绿色制造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2,282.00 22,282.00 合计 262,706.00 200,000.00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可以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 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 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 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 以置换。 调整后: 十、募集资金用途 扣减本次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 行前向安琪融资租赁提供的资金 58,923 万元后,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 200,000 万元(含本数) 调减至不超过 141,000 万元(含本数),综合考虑公司发展 战略、项目实施轻重缓急等因素,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 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资金 首次公告预案拟使 本次调减后拟使用 项目名称 号 额 用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酵母绿色生产基地 1 131,706.00 93,000.00 93,000.00 建设项目 年产 2.5 万吨酵母 2 74,730.00 54,730.00 0 制品绿色制造项目 年产 5,000 吨新型 3 酶制剂绿色制造项 33,988.00 29,988.00 29,988.00 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2,282.00 22,282.00 18,012.00 合计 262,706.00 200,000.00 141,000.00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可以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不包括年 产 2.5 万吨酵母制品绿色制造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 行调整。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 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 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 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 容保持不变。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二次修订 稿)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本次调整发行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需 经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9 日 附件: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 附件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二次修订 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 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复的有效 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 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 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 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 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 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 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批复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 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 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 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 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 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 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 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五、发行数量 调减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1,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募 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且不超过 4,000 万股(含本数)。 在前述范围内,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 票发生派息、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 项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本 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 份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 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 十、募集资金用途 扣减本次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 行前向安琪融资租赁提供的资金 58,923 万元后,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 200,000 万元(含本数) 调减至不超过 141,000 万元(含本数),综合考虑公司发展 战略、项目实施轻重缓急等因素,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 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资金 首次公告预案拟使 本次调减后拟使用 项目名称 号 额 用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酵母绿色生产基地 1 131,706.00 93,000.00 93,000.00 建设项目 年产 2.5 万吨酵母 2 74,730.00 54,730.00 0 制品绿色制造项目 年产 5,000 吨新型 3 酶制剂绿色制造项 33,988.00 29,988.00 29,988.00 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2,282.00 22,282.00 18,012.00 合计 262,706.00 200,000.00 141,000.00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可以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不包括年 产 2.5 万吨酵母制品绿色制造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 行调整。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 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 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 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