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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琪酵母: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3-01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 2022-024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
保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 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否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8月25日,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拟对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做出调
整,调整后担保预计额度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2.6亿元,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
授权期限为2021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相关决议公告和议案详细内容
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上 公 司 “ 临 2021-088 号 ” 和 “ 临
2021-091号”公告。
    公司为赤峰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
行(以下简称:建行赤峰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近期,由于赤峰公司经营发展需
要,向建行赤峰分行申请使用人民币 1.5 亿元的流动贷款,
公司为赤峰公司同建行赤峰分行本次申请的人民币 1.5 亿
元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没有超过公司此前预计的担保额度,不需要
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法人代表:刘鹏
    2.注册资本:13,300 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玉
龙镇工四路 1 号
    4.经营范围:食品加工用酵母的生产与销售;肥料的
生产与销售;生物有机肥的生产与销售;复混肥料、掺混
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微生物菌剂)、有机-无机
复混肥料、专用肥料、有机水溶肥料、水溶性肥料等其他
新型肥料的生产与销售;糖(白砂糖、绵白糖)的生产与
销售;原包装农作物种子销售;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
购销;预包装食品(不含乳制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的生
产、销售;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饲料原料(颗粒粨、
废蜜)的生产与销售;饲料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农业开发(专项除
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生物技术推广服
务;生物科学技术研究;其他专用设备修理。
      5 与本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
股权
      6.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9月30日
       科目
                   (已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45,067,280.57       1,276,263,666.02
     负债总额     932,902,288.47         920,230,909.10
       净资产     312,164,992.10         356,032,756.92
     营业收入     935,337,212.34         667,339,475.51
       净利润     32,962,196.65          43,867,764.8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
      2.主债权: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玖仟伍佰万元
整
      3.担保金额:1.5 亿元
      4.担保方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主合同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
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
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
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
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
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
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
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
告费、律师费等)
    6.担保期限:本合同下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
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
订之日起至债权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后三年止。
    本次担保相关资金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均已签署,具
体合同条款以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1 年度调整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出具
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查阅载
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安琪酵
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 2021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安琪酵母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
保事项,有利于加快子公司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
力。本次为赤峰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
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赤峰公司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公司对其有实质控制权,且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
内,本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现
已发生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相关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也符合有关部门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
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全部系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 亿元、美元 2228.57 万(包
含本次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的 5.79%。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赤峰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