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 2022-077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50,643.93 万元,其 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费用人民币 50,431.67 万元,置换 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212.26 万元(不含增值税),上述事 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琪酵母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3号” 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6,651,936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1.00元,实际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47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9,999,977.92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10,230,727.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1,399,769,250.11元。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 6月10日出具大信验字[2022] 2-00054号《验资报告》。公司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1,409,999,977.92元,公司支付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保荐及承销费7,323,539.88元(含增值 税),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后的1,402,676,438.04元 已于2022年6月7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截 至 2022 年 6 月 26 日 ,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金 额 合 计 1,403,224,315.80元(含利息)。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 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酵母绿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31,706.00 93,000.00 年产 5,000 吨新型酶制剂绿 2 33,988.00 29,988.00 色制造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2,282.00 18,012.00 合计 187,976.00 141,000.00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可以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 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 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 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 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酵母绿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产5,000吨 新型酶制剂绿色制造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上述项目的实施。截至2022年6月15日,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先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金金额 投入金额 酵母绿色生产基地建 1 93,000.00 69,819.91 42,203.19 设项目 年产 5,000 吨新型酶 2 29,988.00 8,329.70 8,228.48 制剂绿色制造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8,012.00 - - 合计 141,000.00 78,149.60 50,431.67 注:若表格内合计数与前述实际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 四舍五入所致。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23.07万 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2年6月15日,本公司已用自筹 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12.26万元(不含增值税), 本次拟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发行费用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 并出具了《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 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2-00036号)。 公司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费用人民币50,431.67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 用人民币212.26万元(不含增值税),合计50,643.93万元, 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643.9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 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发行费用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 并出具了《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 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2-00036号),审核意见认为: 贵公司编制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 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22 年 6 月 15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并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无 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 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监管 部门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事项的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 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 月,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 定。本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 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大信专 审字[2022]第 2-00036 号);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安琪酵 母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四)经公司监事会签字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