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管人员亲属短线交易致歉的公告2022-08-20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 2022-111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人员亲属短线交易致歉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
悉公司副总经理刘劲松配偶周春玲、副总经理杜支红配偶刘
小坤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短线交易基本情况
(一)周春玲交易情况
经核查,周春玲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至 5 月 25 日期间,
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700 股,
累计卖出 7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价格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交易股数(股) 交易金额(元)
(元/股)
2022.05.25 卖出 100 39.96 3,996
2022.05.24 买入 100 38.95 3,895
2022.05.05 卖出 200 40.56 8,112
2022.05.05 卖出 200 39.99 7,998
2202.04.27 买入 100 36.43 3,643
2022.04.26 卖出 200 38.35 7,670
2022.04.26 买入 100 36.60 3,660
2022.04.25 买入 200 37.77 7,554
2022.04.22 买入 200 38.77 7,754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副总经理刘劲松配偶
周春玲,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上述短线交易所获盈利 1,270 元(计算方法为:卖出价格*
卖出数量-买入价格*买入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周春玲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刘小坤交易情况
经核查,刘小坤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至 5 月 5 日期间,
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1700 股,
累计卖出 17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副总经理杜支红配偶
刘小坤,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上述短线交易未获盈利,亏损 16,342 元(计算方法为:卖出
价格*卖出数量-买入价格*买入数量)。
交易价格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交易股数(股) 交易金额(元)
(元/股)
2022.05.05 卖出 1300 40.02 52,026
2022.04.19 卖出 400 41.05 16,420
2022.04.06 买入 400 40.10 16,040
2022.02.28 买入 300 48.70 14,610
2022.02.28 买入 200 50.30 10,060
2022.02.25 买入 300 53.70 16,110
2022.02.18 买入 500 55.90 27,950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周春玲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 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公司副
总经理刘劲松及其配偶周春玲,副总经理杜支红及其配偶刘
小坤积极配合核查相关事项,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措施如
下: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
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
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
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
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
外。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
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
按照上述规定,周春玲本次交易所获收益应归还公司所
有,本次短线交易获利金额为 1,270 元,周春玲已主动将所
获收益全数上交公司。
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周春玲、刘小坤根据二级市场的判
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公司副总经理刘劲松、杜支红并不
知晓该交易情况,交易前后亦未告知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
关信息。本次交易行为为周春玲、刘小坤个人操作,不存在
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
周春玲、刘小坤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对因
短线交易而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在今后加
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证此类
情况不再发生。
公司副总经理刘劲松、杜支红为 2022 年 4 月 18 日新聘
的高管人员,对相关证券法规不熟悉,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
促义务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以后
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维护
证券市场秩序,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学习《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
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公司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