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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琪酵母: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2023-04-20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 2023-038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 3 人离职、8 人发生工作调动
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根据《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决
定将上述 11 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
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136,000            136,000            2023 年 4 月 24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3 年 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
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3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
价格的议案》。
    2023 年 2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至今公示期
已满 45 天。公示期间未出现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本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原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高明斌、向鄂、张海波等 3 人离职,
代榕、陈雪松、高先华、程汉强、郭荆学、曾毅、郭伟、颜
骋宇等 8 人发生工作调动,上述共 11 人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依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
的处理”相关规定,需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的但未解除限
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36,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 11 人,合计拟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36,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
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8,100,00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账户号码:B884773280)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本次
回购注销事项的相关申请文件,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
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868,968,879
股变更为 868,832,879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类别                                本次变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无限售条件
             860,732,879     99.05        -       860,732,879    99.07
股份
有限售条件
             8,236,000       0.95      -136,000   8,100,000       0.93
股份
合计         868,968,879      100      -136,000   868,832,879     1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
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
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
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
未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
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
任。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
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依据、数量和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
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
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