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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华化学:关于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实施进展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编号:临 2018-148 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

                               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华化学”)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
《关于核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
份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49 号)(以下
简称“批复”),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以
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8 年 9 月 14 日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
工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临 2018-119 号)

    2018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收到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经营者集
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函[2018]第 45 号),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已通过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8 年 11 月 20 日
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
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的公告》(临 2018-148 号)。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根
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相关协议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积极组织实施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相关工作。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公司烟台万华化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化工”)系公司原控股股东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存
续分立后新设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
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 号)中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分立及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申请的要求,公司在工商部门办理万华化工下
属股权资产的实质性交割手续的时间将不早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截至目前,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交割过户手续均在准备办理过程中,公司将按照
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实施进展工作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