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万华化学:董事、监事津贴制度2019-02-19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津贴制度
                   (2008 年 3 月 28 日 2007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2012 年 4 月 6 日 2011 年度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

                2014 年 5 月 22 日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

                 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善公司的治理制度,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管理,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如下:
    一、为客观反映公司董事、监事所付出的劳动、所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切实
激励董事、监事积极参与决策与管理,本公司给董事、监事发放一定数量的津贴。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由劳务报酬、委员会职务津贴和会议补助三部分
组成。
    三、本制度所指的劳务报酬指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参与董事会、监事会工
作的基本报酬。董事、监事每人每年 15 万元人民币,其中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
事、监事每人每年 5 万元人民币;独立董事每人每年 18 万元人民币。
    四、本制度所指的委员会职务津贴是指董事、监事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的职
务津贴。标准为委员会主任每人每月 1500 元(每年 1.8 万元),委员会委员每人
每月 1000 元(每年 1.2 万元)。参加多个专门委员会工作的董事、监事,其委员
会职务津贴按其所任职的委员会数量发放。
    五、本制度所指的会议补助指董事、监事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现场会议的补
助,标准为每人每次 3000 元,其中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不享受该会议
补助
    六、本制度所指的报酬均为税前数额,公司将根据税法的规定进行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
    七、董事、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期间的
交通费、食宿费由公司实报实销。
    八、本制度中所提到的津贴总额中,不包括董事、监事履行职责,聘请中介
结构进行调查研究的费用。
   九、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如国家出台新的与本制度有
关的法律法规,致使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董事会可以予以修订。
   十、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