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 2018 年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截至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及《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 问题的解读》,要求根据通知要求编制 2018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 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做出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