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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华化学:万华化学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 2021-33 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人数将控制在300人以内,拟按参加现场会
    议报名登记时间内(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
    16:00)提交登记资料的先后顺序确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大家严格遵
    守报名登记时间要求,非上述时间的报名为无效报名),每个股东账户仅限股东本人或
    一名授权代表参加现场会议。公司将向报名登记成功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反馈参会确认
    信息。报名登记参加现场会议人数达到上限后,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股
    东投票权利。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另加
    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邮
    件、传真方式登记,邮箱:stocks@whchem.com,传真:0535-3388222-91588。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议公司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参
    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仅限股东或股东代表,敬请公司股东理解与支持。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0 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1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4 月 12 日 9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路 1 号,烟台金海岸希尔顿酒
     店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4 月 12 日
                        至 2021 年 4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           √
        报告》

                                      2
 2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
          方案》
 3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投资计划完                      √
          成情况及 2021 年投资计划的报告》
 4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                      √
          及摘要》
 5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                      √
          作报告》
 6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                      √
          作报告》
 7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                      √
          述职报告》
 8        《关于支付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
 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0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                        √
          案》
 11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                      √
          的议案》
 12       《关于对公司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
 13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
          的议案》
 14       《关于申请统一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
          (DFI)的议案》
 15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远期结售汇额度及修                      √
          改相关制度的议案》
 16       《关于拟向合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
 17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烟台卓能锂电池有限公                      √
          司的议案》
 18       《万华化学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
          年)》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告已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11、12、13、16、1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8、9、10、11、12、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烟台中诚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宁 波 市 中 凯 信 创 业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Prime Partner
International Limited(中文名:合成国际有限公司)
                                           3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09           万华化学        2021/4/2


                                     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异
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4 月 6 日——2021 年 4 月 8 日(上午 9:00-11:00,下
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烟台市开发区三亚路 3 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处
4、联系人:李立民、肖明华
    联系电话:0535-3031588
    邮箱:stocks@whchem.com
    传真:0535-3388222-91588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5
                           授权委托书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4 月 12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2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

3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投资
        计划完成情况及 2021 年投资计划的报告》

4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

5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

6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

7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

8       《关于支付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
10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的议案》

11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相互提
         供担保的议案》

12       《关于对公司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13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部
         分条款的议案》

14       《关于申请统一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DFI)的议案》

15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远期结售汇额
         度及修改相关制度的议案》

16       《关于拟向合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17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烟台卓能锂电池
         有限公司的议案》

18       《万华化学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参会人联系方式: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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