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万华化学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22-09-30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4 号)、《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定,作为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原则,经过认真审核相关资料,现就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同意
意见如下:
一、本次购买的罐区资产组可以为万华烟台工业园现有装置及未来乙烯二期
项目提供原料及产成品储存服务,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
力。
二、本次交易由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依据评估对
象的实际情况、有关市场交易资料和现行市场价格标准,并参考资产的历史成本
记录,以资产的继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对交易标的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
值采用成本法进行了公允、公正的评估,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武常岐、王化成、张锦、李忠祥
2022 年 9 月 29 日